第10章 死(第2/2頁)
章節報錯
為什麼?
等等,他們好像不是無視我,而是……根本都看不到我、聽不到我,甚至觸碰不到我!
我……已經死了?
我該何去何從?
去看看父母?同學?還是那個所謂的女朋友?
這裡離學校很近,先去學校看看吧!
雖然宿舍裡那幾個表面上嘻嘻哈哈,但跟我感情很深。
我死了,他們應該會很傷心吧!
等等……
他們為什麼在笑?
為什麼笑的那麼開心?
我已經死了啊!
你們的好朋友、好兄弟……死了啊!
唉……算了,去看看我那個“前女友”吧,雖然已經分手了,但畢竟這麼多年感情,她應該會為我難過吧!
可……她為什麼也笑的這麼開心?
我的死,就這麼大快人心?
不對不對不對,不可能是這樣的……
哪怕我是個人渣禽獸,也不會是這樣的場景……
除非……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已經死了!
假如我是意外死亡,他們很快就會知道。
也就是說……我是被人殺死的!
甚至有可能……除了兇手之外,沒有任何人知道我已經死了!
……
飯店包間內,林坤吃著大餐,聽孫唯講述完一切,隨口問道:“你的意思是讓我幫你找到殺害你的兇手?”
“嗯!”孫唯鄭重的點了點頭,“我希望你能幫我把那個兇手繩之以法!”
“行。”林坤拿起一張紙巾擦了擦嘴。
他可不是來過窮苦日子的,所以需要名氣。
上次那個案子,訊息應該漸漸散佈開去,想來很快就會有記者找上門來採訪他。
但到頭來難免只會有一個“九流偵探偶破奇案”之類的報道。
畢竟林坤上次的案子,在常人看來,像極了歪打正著。
再加上他本身是沒什麼名氣的臭魚爛蝦,甚至連正式的偵探證都沒有,更是無法讓人相信他是一個極其厲害的偵探。
故而,林坤需要新的案子來證明自己,不需要什麼千古奇案,只需要證明他確實有點東西就行了。
破一次大案,可以說是運氣、僥倖,可接連破案,而且還都是殺人這種重案,那說服力就會成倍增加。
如果能趕在採訪之前破案,那“九流偵探偶破奇案”這種標題多半會變成“隱世神探嶄露頭角”之類。
畢竟奇人異事才是觀眾喜聞樂見的,天才神探之流才能夠吸引別人的目光!
記者當然明白這一點,好不容易遇上牛逼一點的,為了銷量點選,自然是吹的越牛逼越吸引人,甚至可以為此特意編故事。
我不管你有沒有那麼牛逼,反正觀眾喜歡看就行了,我tm吹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