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

等等,他們好像不是無視我,而是……根本都看不到我、聽不到我,甚至觸碰不到我!

我……已經死了?

我該何去何從?

去看看父母?同學?還是那個所謂的女朋友?

這裡離學校很近,先去學校看看吧!

雖然宿舍裡那幾個表面上嘻嘻哈哈,但跟我感情很深。

我死了,他們應該會很傷心吧!

等等……

他們為什麼在笑?

為什麼笑的那麼開心?

我已經死了啊!

你們的好朋友、好兄弟……死了啊!

唉……算了,去看看我那個“前女友”吧,雖然已經分手了,但畢竟這麼多年感情,她應該會為我難過吧!

可……她為什麼也笑的這麼開心?

我的死,就這麼大快人心?

不對不對不對,不可能是這樣的……

哪怕我是個人渣禽獸,也不會是這樣的場景……

除非……他們根本不知道我已經死了!

假如我是意外死亡,他們很快就會知道。

也就是說……我是被人殺死的!

甚至有可能……除了兇手之外,沒有任何人知道我已經死了!

……

飯店包間內,林坤吃著大餐,聽孫唯講述完一切,隨口問道:“你的意思是讓我幫你找到殺害你的兇手?”

“嗯!”孫唯鄭重的點了點頭,“我希望你能幫我把那個兇手繩之以法!”

“行。”林坤拿起一張紙巾擦了擦嘴。

他可不是來過窮苦日子的,所以需要名氣。

上次那個案子,訊息應該漸漸散佈開去,想來很快就會有記者找上門來採訪他。

但到頭來難免只會有一個“九流偵探偶破奇案”之類的報道。

畢竟林坤上次的案子,在常人看來,像極了歪打正著。

再加上他本身是沒什麼名氣的臭魚爛蝦,甚至連正式的偵探證都沒有,更是無法讓人相信他是一個極其厲害的偵探。

故而,林坤需要新的案子來證明自己,不需要什麼千古奇案,只需要證明他確實有點東西就行了。

破一次大案,可以說是運氣、僥倖,可接連破案,而且還都是殺人這種重案,那說服力就會成倍增加。

如果能趕在採訪之前破案,那“九流偵探偶破奇案”這種標題多半會變成“隱世神探嶄露頭角”之類。

畢竟奇人異事才是觀眾喜聞樂見的,天才神探之流才能夠吸引別人的目光!

記者當然明白這一點,好不容易遇上牛逼一點的,為了銷量點選,自然是吹的越牛逼越吸引人,甚至可以為此特意編故事。

我不管你有沒有那麼牛逼,反正觀眾喜歡看就行了,我tm吹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