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中丞所言大謬!”

鄧析的話音一落,德高望重的右丞相孔丘,立即出列,大聲斥責道:“古制畢竟是古制,吾等豈可循規蹈矩?”

“尤其是在立儲這般大事上!”

“再者說,先王壽夢之遺命,是改父死子繼為兄終弟及,而今大王立儲,是為父死子繼,豈可一概而論乎?”

孔丘居然公然反駁宗法制?

這讓吳國的君臣都不禁頗為詫異。

要知道,孔夫子之前可是一直鼓吹禮制,試圖恢復《周禮》的。

不過,孔丘從來都不是一個循規蹈矩,迂腐不化之人。

這一次,為了自己的得意門生公子鴻,孔丘算是豁出去了。

舍下一張老臉,非要為公子鴻爭得儲君之位不可!

“呵呵!”

御史中丞鄧析輕蔑一笑,道:“右丞相,你不覺得荒謬嗎?”

“右丞相是海內聞名的一代名士,學富五車,飽讀詩書,豈不聞廢長立幼,廢嫡立庶,乃取禍之道耶?”

“宗法制的原則,右丞相豈能不知?”

鄧析咬死了廢嫡立庶的宗法制原則。

上至天子、封君,下至公卿、大夫、士,他們的爵位、封邑、官職皆為父子相承。

這種繼承原則一般是以正妻所生的第一個兒子嫡長子為繼承人,若廢掉嫡長子的繼承權而把該權利轉給除嫡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則叫廢長立幼。

在歷朝歷代,廢長立幼,廢嫡立庶的事情,都不在少數。

如漢景帝廢太子劉榮為臨江王,立膠東王劉徹,後為漢武帝。

如唐太宗廢長子李承乾,立晉王李治,後為唐高宗。

如隋文帝廢太子楊勇,立晉王楊廣,後為隋煬帝。

康熙兩廢太子,立雍正……

有好有壞,不一而足。

不過,這些有作為的帝王,之所以廢長立幼,是因為那個兒子著實是能力出眾,非同一般。

夏朝時就已確立王位世襲制,但也有“父死子繼”和“兄終弟及”的區別。

商朝末年才完全確立了嫡長繼承製。

西周一開始就確立了“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的嫡長繼承製,從而進一步完備了宗法制。

宗法制度是奴隸主貴族階級的繼承法,也是繼統法。

實行這種繼承法,必須首先嚴格區別嫡庶關係。

例如,天子世世相傳,每世天子都是嫡長子繼承父位而為第二代天子,奉戴始祖,是為“大宗”。

其同母弟與庶兄弟封為諸侯,是為“小宗”。

每世的諸侯也是由嫡長子繼父位為第二代諸侯的,奉始祖為“大宗”。

他的諸弟封為卿大夫,是為“小宗”。

每世的卿大夫也是嫡長子繼父位為第二代卿大夫,奉始祖為“大宗”,他的諸弟為“士”,是“小宗”。

士的嫡長子仍為士,其餘諸子為庶人。

諸侯對天子為小宗,但在其本國為大宗。

卿大夫對諸侯為小宗,但在其本族為大宗……

所以,凡大宗必是始祖的嫡系子孫,而小宗則或宗其高祖、或宗其曾祖、或宗其祖、或宗其父,而對於大宗則都為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