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朝會上,慶忌高坐於陛臺之上,正襟危坐,聽著群臣的奏報。

作為一國之君,慶忌平日裡要處理的日常政務並不多。

畢竟,吳國的疆域還不算幅員遼闊,只有不到五十個縣,諸如刑獄訴訟之事,輪不到慶忌裁決。

對於真正的國家大事,慶忌只需要作出自己的判斷即可。

“大王,臣有事啟奏!”

就在一眾公卿大夫準備閉口不談,等著慶忌宣佈退朝的時候,典客伯噽忽而手持牙笏出列道。

“請講。”

伯噽硬著頭皮道:“大王,臣近日來聽聞一事。中大夫烏庾之子,縱容奴僕打死一農夫,並搶走其妻!”

“真有此事?”

慶忌故作一副詫異的模樣。

“確有此事!大王可派人前往核查!”

伯噽正色道:“這件事,在延陵一帶已經鬧得沸沸揚揚,可謂是無人不知。烏庾欲袒護其子,因而跟延陵的縣令起了爭執,不肯將罪魁禍首交出來治罪!”

“請大王治烏庾一個擾亂刑獄公正之罪,並嚴懲兇手!”

聞言,慶忌微微頷首道:“若此事屬實,寡人斷不可輕饒。”

“大王英明!”

伯噽讚了一下,又道:“大王,臣以為有烏庾之事,大王應引以為戒。昔日,大王在我吳國推行縣制之時,便言及縣令之權大於封君,封君可輔左地方政務,而不可完全插手於地方政務。”

“然,今時烏庾之事,封君與縣令,二者之權孰大孰小耶?”

頓了頓,伯噽又道:“臣不得不擔憂。封君這般亂權,視人命若草芥,於國有益乎?若烏庾之事,在過去比比皆是,大王不得不慎重對待。”

聽到這話,慶忌點了點頭,問道:“依卿所言,寡人當如何是好?”

“大王明鑑!”

伯噽朗聲道:“不論是封君,還是縣令,都是大王的臣子,效忠於大王。然,封君在地方上的權柄過甚,如此番一般,擾亂司法公正,敗壞法紀。”

“是故,臣請大王改封地為食邑,使封君從此不再享有募兵、徵稅、行政之權,只享受其地之賦稅所得!”

這是要把封君降為封臣的節奏!

眼看著伯噽在朝堂上這般胡言亂語,蠱惑慶忌,一眾公卿大夫實在是忍不住。

中大夫、御史中丞狐庸當即道:“大王!萬萬不可!”

“封君之封地,古來有之,傳承自先祖,同社稷休慼與共,怎可擅改為食邑?”

“正是!祖宗的基業不容有失!”

“大王,請將欺上瞞下,妖言惑眾的伯噽明正典刑,以儆效尤!”

“伯噽此獠,小人也!對於伯噽之言,大王斷不可信!”

“請大王三思!”

群情激奮!

正所謂斷人財路,猶如殺人父母。

此仇此恨,不共戴天!

伯噽這般主張改封地為食邑,一眾吳國的老世族大臣,豈能容忍?

一個個都衝著伯噽怒目而視,恨不能將伯噽大卸八塊,食其肉,寢其皮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