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新法(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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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若鼓勵百姓生育,其實不難。”
太宰季札緩聲道:“若國無戰事,予民生息,百廢俱興之下,則黎庶自然積極生育!”
“國府若要鼓勵黎庶多多生育,也可用贈送慰問財物或免除賦稅之方式, 為我吳國增添更多的人口。”
慶忌聞言,微微頷首,旋即又將目光放在計然的身上,問道:“右丞相,你對此有何看法?”
“大王,臣以為太宰所言極是。”
計然垂手道:“國府不妨由此入手, 明令黎庶, 凡我吳人, 生育一子,可獎勵美酒二壇,犬一隻,生育一女,則獎勵美酒二壇,豚(豬)一頭。以示慰問!”
“或可在孕婦分娩之時,派醫者接生,助其順產。”
“善!”
慶忌深以為然。
只是獎勵一些好酒牲畜,國家還是負擔得起的!
這不過是條件所限,倘若吳國日後的國力更加強盛,府庫更加充盈,慶忌也將逐步提高鼓勵生育的力度,加重獎賞!
古代she會以農耕為主,生產力有限,時不時還發動一兩場戰爭,人口少是必然的。
人少,自然得鼓勵生育!
這個時代列國之間戰爭不斷, 需要大量的人口來滿足兵源的需要。
而且人口還與糧食掛鉤, 有人有土地就有人來生產糧食, 重要性不言而喻!
這時,坐在一側的范蠡進言道:“大王,臣以為在關於鼓勵生育之政策上,不能只有獎賞,還應有懲罰。”
“賞罰分明,黎庶方能不遺餘力的生育兒女!”
“如何懲罰?”
“大王可以明令,嚴禁壯年男子迎娶老婦,嚴禁老邁男子迎娶壯婦,二者年歲不可相差三十,且有生養方可。若有違者,男方當罰服勞役一年!”
“善!”
慶忌表示十分贊同。
不論是在哪個時代,老夫少妻的事情並不罕見!
老妻少夫的則是相對而言少一些,甚至是幾乎沒有的。
畢竟,在春秋戰國時代,雖有女尊男卑的觀念,但並沒有根深蒂固下來,天下列國的風氣頗為開放, 夫妻之間年紀差距過大也並非是世俗無法接納的。
饒是如此, 讓一個六七十歲的糟老頭子,添一房十多歲的妾室,怎麼看都讓人覺得荒謬!
而且,這並不符合吳國迫切需要增添大量新生人口的國情。
已經沒有生yu能力,還霸佔如此之多的資源,湊什麼熱鬧?
范蠡又道:“大王還可強令,凡女子十七歲以上不嫁者,男子二十歲以上不娶者,其父母有罪,懲罰可定為加倍繳納口賦(人頭稅)。”
“善!”
慶忌同樣贊同了范蠡的這一提議。
在古代,男人二十加冠,女子十五及笄,都是屬於成年人的範疇,該成家立室的年紀,所以范蠡的這一倡議,並不過分!
……
慶忌跟孫憑、孫武、范蠡、季札、伯噽、計然、伍子胥七位大臣在滋德殿商議良久,從正午一直到晚間,探討吳國變法改革中的各項舉措。
主要是針對民生與賦稅制度的改革。
其一,四民分業,士農工商。
即將吳國的百姓分成軍士、農民、工匠、商賈四個階層,按各自專業聚居在固定的地區,便於交流,便於國家治理!
其二,吳國對內鼓勵商賈囤積貨物,大量出售於他國,賺取差價,對外則降低關稅,迎合列國商賈入吳。
其三,吳國在管仲變法,徵收賦稅的基礎上,劃分商稅與田租稅(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