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處,審訊室內。

一個二十五六歲左右的年輕人不安的坐在裡面,他面對著兩位警官。

“名字!”

“周達。”

“年齡!”

“26。”

“住址!”

“警官,我爸是本市企業家……”

“我不管你爸是誰,說你家的地址。”

“我家住在臨山富豪別墅區,三十號,我爸是周明。”

“恩,你為什麼在林曉曉的直播間,還有林曉曉的貼吧,群裡,社交軟體上瘋狂換號加她,罵她?”

“警官,我……”周達欲言又止。

“說話。”警官冷著臉喝道。

周達嘆了一口氣。

“警官,我也不想。

可是我被林曉曉耍了,還被她喊來的人打了一頓,所以才罵她。”他回答道。

“她怎麼耍你的?怎麼讓人打你的,說清楚一點。”

周達眼角跳了跳。

“好吧,是這樣的。

我這人比較宅,家裡又有錢。

所以我除了玩遊戲,閒暇時間偶爾會看一看直播。

有時候也會打賞一些女主播,然後和她私聊。

聊的開心了,就約她出來。

出去約會的次數不少,也有一些會來我住的地方和我約會。

前段時間的某一天吧,我無意間進入了林曉曉的直播間。

見她長得挺漂亮,而且挺風騷妖嬈,就動了心。

給她打賞了一千塊,加了她的私人聯絡方式。

跟她聊了很久,後來得知她竟然和我在一個城市。

我頓時狂喜,問她要不要出來見面,我請她吃飯。

她婉拒了,我不甘心,就問她怎麼才肯見我。

她沒回應我,我心裡很癢。

於是加了她的群,從一些群友的口中得知。

成為她的榜一,就能和她吃飯,約會,甚至是開房。

以前她的群裡,曾經榜一現身說過這種事。

於是我當即給她打賞了十二萬,成為了她的榜一。

成為她榜一之後,她同意和我出去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