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匆匆。

三天的時間一晃而過。

這三天裡,陳默也沒有著急,以一天兩首的速度錄製的歌曲。

也在第三天把五首歌都給錄製完了。

而就是這樣的速度,也已經驚呆了錄音棚裡的一群人。

榮嘉茂倒還好一些,已經見識過陳默的實力了,所以他很自然的就接受了這麼離譜的事情。

只是同時,榮嘉茂卻又被另一件事情震驚了。

他以為之前是玩笑的一句話。

卻在這三天裡完全的給實現了。

他在這三天裡,已經不記得陳默演奏過多少種樂器了。

而且完全沒有生疏的感覺。

就算是企鵝花大價錢請來的各種樂器好手,對於陳默的表現也紛紛驚呆了。

自感自己都有不如。

就這樣短短三天裡,陳默已經在錄音棚裡俘虜了一群迷弟迷妹。

還是那種鐵鐵的砍不斷的那種。

當錄製完五首歌曲後,劉總也是出現了,更是保證一定會花最大的力度去幫陳默宣傳這幾首歌。

對於這樣的好事,不管劉總說的是真是假,陳默都是點了頭。

反正對方只要宣傳自己就有名氣值收入,妥妥的躺著賺錢。

更別說播放的版權費已經拿到手了,因為陳默還是保持著讓人免費聽歌的想法,所以後續的收入基本是沒有的了。

然後剩下的時間,陳默則是宅在酒店裡打著遊戲。

是的。

玩遊戲。

當然不是因為邀請賽的原因臨陣磨槍。

而是要從紫楓的經紀人韓穎的一個電話說起了。

三天前,韓穎坐在辦公室裡處理著事情。

忽然收到電話說是企鵝天美部門的人,說要和她商量名下的藝人張紫楓代言他們遊戲的事情。

第一反應,她以為是遇到了騙子,差點掛了電話。

還好電腦裡的郵箱同步收到了郵件,確定上面的資訊、公章都沒有錯誤後。

韓穎驚呆了。

張紫楓真是她帶過的最好帶的一屆藝人了,這代言一個接一個自己就跑上門了。

完全不用自己出力啊!

太沒成就感了。

飄忽忽的把合同的事情商量好,韓穎終於忍不住撥通了不知道在哪裡的張紫楓的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