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劫匪挨桌看,客人們都屏息凝神,好像看著他們的是猛虎。

看了幾桌,看到醉漢,啪拍了一下桌子:這是爺的位置,你佔了得給錢。十兩。

醉漢:我沒錢。

沒錢,都愣著幹什麼,砸。

同夥三兩下砸碎了桌子,其他客人尖叫著離開。

住手,我說砸他,誰讓你們砸桌子了!

我的兩個哥們終於爬起來,把他們都弄了出去,但是醉漢卻已經被劫匪打死了。

當然本來張珍珍不是讓他們真的打死,這純屬誤傷。

而卻偏湊巧趕上鄭奕過來。

她成了被冤枉的人。

劫匪看到她就說:鄭掌櫃,你看,這事怎麼辦,我們拿了你的錢,把人打死了,辦砸了。

鄭奕:誰教你這麼汙衊我!

劫匪:人是我們不小心打死的,可是您也不能卸磨殺驢吧。

鄭奕看我:是你?

秋語過來怒道:你對我娘說話客氣點!

鄭奕冷哼一聲:我明白了,從我來,你們就給我佈局,就是為了今天,讓我百口莫辯,行,我看誰鬥得過誰。

若是任何一家掌櫃,我都覺得是冤枉的,鄭奕,未必。

公堂。

儘管鄭奕矢口否認,但是劫匪仍然說出了和她見面的時間和地點,地點是酒館,時間記不清,這是張珍珍告訴他的,若是記清反而露出破綻,以及銀子都是鄭奕從皇城帶過來的。

鄭奕: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真沒想到,溫莞,你這麼卑鄙。

我:你找人鬧事,還反咬一口。

陸承:事情尚未查清,都給本官安靜。

客棧裡打死了人,這可不是小事,別看平時砸個場子什麼的,著火啥的,大家怕一怕就還照常打尖住店,這就嚴重,客人們都炸鍋了,烏泱泱地過來要給客棧作證,醉漢的死和我們無關,還有客人幫著收拾,沒心思住店打尖,非得把我保回來不可。

只可惜,我還不能回去。

陸尚讓我和鄭奕面對面坐下,讓衙役為我們倒上熱茶,還有堅果。

你看,這就是陸承,我們的郡侯,結果沒有出來之前,沒當鄭奕是幕後主使,也不認定我有責任,不過他這樣讓我們成為好朋友的做法,我不是很能接受,鄭奕也不自在。

本官五年前見到了為官二十五年來第一具需要拼起縫合的女屍,她的身體沒有致命傷,是在昏迷情況下,而且,非常不整齊,你們能想到,是幾次之後才斷的嗎,又是怎麼一次一次運到不同的地方,而且,拋屍不是一個人所為,女子在被害之前,有客人和平進入房間,房間是女子昏迷的地方,女子身上只穿了外衣,之前正常接待了客人。隨後,這男客人將女子迷暈,抱到下一個地點,之後和同夥分別運送,就用女子身上的衣服。這件衣服,本官查了,價值十兩黃金。這是他在提醒我們注意。從拾荒老人發現排水溝裡的開始,他一直在偷窺,嘲笑。因此,本官才一直沒有找到他。

我若有所思。

你們都是松仁郡的女掌櫃,女性獨立自主發家致富的榜樣,本官讓你們坐下來,不是讓你們成為朋友,也絕對不想讓你們成為仇敵,此等低階汙衊,一年至少一百次,本官已經厭倦,你們若是不相信彼此,松仁郡商界遲早亂套。

鄭奕:溫莞就是我的仇敵,我與她不共戴天。

我:我和鄭奕勢不兩立。

陸承:你們可以進行競爭,但是,必須在律法允許範圍之內,今日之事,你們如果能信任彼此,也不會被有心之人利用。

我:我不管怎麼樣,她都永遠不會成為我的朋友。

鄭奕冷哼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