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玉,起床啦!”

門外傳來敲門聲,姑媽的呼喚將正在美夢中的李明玉喚醒。

“不起!”他翻了個身繼續睡。

今天週末,陽光明媚,不睡懶覺不配做人。

“五分鐘內我要是看不到你,你中午就別吃飯了,吃衣架吧。”

汪鳳仙冷酷無情。

衣架,是家法,哪怕是姑父也畏之如虎。

李明玉無奈,絕了再會周公的念頭,起身穿好衣服,拉開窗簾。

陽光爭先恐後的湧進來,把房間填滿。

五月的陽光和煦,迎面而來的清風更是沁人心脾。

李明玉雙手張開,嘴角上揚。

令他開心的,不只是五月的陽光,還有一件令人激動的事情。

就在昨晚上,作為十年老書蟲的他,終於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並將之付諸行動。

他要自己寫小說!

昨晚上他奮戰至凌晨五點,在網上發表了他的第一本小說【我碼字之證道成神】,內容什麼的先不說,單是這立意,就讓人肅然起敬。

這一步的邁出,也算是圓了李明玉一個夢想。

心情大好的他也不再計較姑媽的殘暴,以及那薛微有些女性化的稱呼。

飯桌上。

“難得回來一次,喏,這是你最喜歡的西紅柿炒雞蛋,平時食堂的伙食差,今天多吃點兒,正長身體的時候。”

汪鳳仙一邊朝李明玉碗裡夾菜,一邊嘮叨著。

李明月今年十八,剛剛上大一,從小被姑媽和姑父拉扯大,至於父母,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失蹤了,他自己沒什麼印象,姑媽一家怕他傷感,也很少提及有關的話題。

汪鳳仙雖然平日有時候兇巴巴的,但實際上對李明玉沒得說,跟親生的沒什麼兩樣。

至於姑父嚴中正,則是個老實巴交的男人,連抽菸喝酒這些不良嗜好都沒有。

應姑媽的要求,大一的李明玉每月要回家一次。

“大學生活太好,怕你小子走岔路。”

這是姑媽的原話。

其中透露著對李明玉的嚴格與關心。

吃過飯,李明玉起身收拾,準備洗碗,被汪鳳仙攔下。

“去,別礙事,一邊兒坐著去,茶几上有你最喜歡吃的水蜜桃,好好休息一下,明天又要去學校了,讀書很累,在家要養精蓄銳。”

李明玉很想告訴姑媽,其實大學的學業並不重,食堂的伙食也不差....

但看到那張年僅四十,卻蒼老得像五十得臉,心裡苦嘰嘰的,說不出話來。

最後他燦爛一笑。

“謝謝姑媽。”

汪鳳仙清咳兩聲。

“你這臭小子...”

在沙發上墨跡了一會兒,李明玉正想回屋繼續他的碼字大業,忽地一陣悠揚的歌聲響起。

“蒼茫的天涯是我的愛,綿綿的青山腳下花正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