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快一點!”

王尊在前面慢慢騰騰的走著,古傑更誇張,才走十幾步,已經是大汗淋漓了。

“我也想啊,可我走不動啊!”

古傑無奈,扶著牆大口大口的喘氣。

“你繼續這樣吃下去,下半輩子都不用動了,天天躺在床上!”

王尊撇嘴,古傑本就不高,250斤的體重更是讓他顯得像個木瓜!

“每一個胖子,都有一個運動的夢好嗎?只是身體不允許!”

古傑反駁,試圖說明自己不是一個懶惰的人。

王尊白了他一眼,什麼叫身體不允許?

這藉口也是用得出神入化了。

“警察叔叔,我們真的回我家嗎?我怕……”

古傑一副楚楚可憐的樣子,看得王尊是咬牙切齒。

“走快點!”

王尊並不想叫車,就這樣走回古傑的家就好,反正時間多的是,現在才是中午12點而已,他不打算回去鳳凰山,就在古傑家裡呆上一個晚上。

他倒是想看看這是什麼鬼東西,連警察去了也被弄暈。

“我已經走得很快,我竭盡全力了啊!”

古傑早已經是大汗淋漓,大口大口的呼吸,看他的樣子,差點要一口氣喘不上來。

“年輕人,注意健康,不要暴飲暴食,適當的運動,你看看你自己,說句不好聽的,你都成了一頭豬了!”

王尊搖頭,放慢腳步,對一個肥胖的人來說,走路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了。

“我以前不長這樣,這才是真正的我,我這身體是最近一年長出來的!”

古傑也不生氣,拿出手機開啟相簿,放在王尊的面前。

王尊睜了睜眼睛,相片上的人患然不高,但長得很清秀,很帥氣,體重最多也就120斤而已。

與眼前的古傑完全是判若兩人!

不過從五官眼神來看,相片上的人確實是古傑。

這變化未免也是太大了,完全是換了一個人啊!

“我之前有一個女朋友,我和他分手之後,我才開始變得這般模樣!”

“我女朋友……”

“我不聽!”

王尊擺手,他不想聽這些過往的愛恨情仇,他一點興趣也沒有。

“你聽不聽是你的事,我說不說是我的事……我女朋友很漂亮……”

王尊:“……”

大概的意思就是古傑相識了三年的女朋友與另一個男人好上了,古傑當場抓住他們,女朋友反而出言諷刺他,在街上當著眾人的面說他的不是,從他以後,古傑就對愛情與生活失去了信心,開始自暴自棄,開始擺爛,短短一年的時間,他成了一個250斤的胖子!

王尊不想聽,但古傑還是沉重的說完他的故事。

王尊不知道說什麼才好,只能是拍了拍古傑的肩頭。

試問這世上有什麼事情能讓一個精神抖擻的男人變成一個對生活失去的傀儡。

無非就三件事!

愛情,金錢,親情!

王尊是沒有這種經歷,但能理解古傑的心情與狀態,追根溯源的話,還是怪自己沒有本事吧。

沒有錢!

一切的源頭都是自己,怪不了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