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讓你們跳的歡,活該!(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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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購群體代表正義嗎?】
微博上,喏華醫藥集團大華區副總裁,緊跟著發文。
“《我不是藥神》中,主人公從一個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販,一躍成為印度仿製藥“格列寧”的獨家代理商,被尊稱為“藥神。
這是多麼可笑的事啊!
作為醫藥界人士,在我看來,電影在過度美化印度仿製藥代購群體,赤果果的在給走私販子洗白。
我要正告大家,代購群體是一個複雜無比的圈子,有人用‘情懷’做事,有人因為本身患病,更多的人則是出於利益,利用走私印度仿製藥賺錢!
白血病患者,因為治病傾家蕩產固然可憐,但保護正版藥、打擊盜版藥是維持社會秩序主義的根本,是研發製藥良性迴圈的基本條件,也是人類和諧發展的根基。
我們試想一下,人類能夠存活至今,除了建立文明之外,醫學的不斷發展和突破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從古時的瘟疫、天花、到現在的黑死病、伊波拉病毒、艾滋病、各類癌症,每一次重病的有效治療不是人類投入巨大資源研發出新藥的成果。
我們人類之所以能夠主宰世界,擁有百億人口,正是正版藥帶來的浩瀚效果。
正版天價藥,屬實不易,必須得到保護!”
這位副總裁先是肯定天價藥的程序正義,指出代購群體沒有大眾想象中那麼好,暗諷代購群體多是利益之徒。
隨後,他話鋒一轉,同樣把矛頭指向電影男主角程勇!
“我曾親歷過格列寧的出世過程,知道這種特效藥從立項、研發、生產需要耗費多大的精力跟經費,那是普通人無法想象的巨大投入。
每一個傾家蕩產的病患,都是在為未來的白血病患者得到良好治療做貢獻,為未來徹底消滅疾病的做貢獻。
相同的道理,已經被醫藥界歇制住的疾病,同樣是前人耗費無數家產換來的成果。
如果沒有前人購買正版藥,沒有他們吃天價藥,也許,此時此刻坐在電腦前、手機前的你和我早已被諸多惡疾肆虐,我們早就離開人世了!
所以,程勇的所作所為非常可恥、可惡!
他為了救當前幾千幾百個例病患,破壞來之不易的良好醫藥生態環境,將來可能害死成千上百萬,乃至更多的新病患。
作為一名醫藥商人,我要鄭重感謝買正版藥的病患,是你們的無私,你們的貢獻促使了我們藥企一直存活下來,讓我們有更大的決心和勇氣繼續研究新藥,更好的為全人類身體健康做貢獻、謀福祉!”
【新藥的研發,從來都是一個不斷試錯的過程!】
第三篇文章,由嶺南某腫瘤醫院臨床研究部主任,一位洪姓教授發出。
他先是用醫藥圈流傳的一則說法開篇;“特效藥之所以昂貴到要賣幾萬元,那是因為大眾能買到的已經是第二顆藥,它真的不貴,因為第一顆藥的價格是數十億美刀,甚至上百億美刀!”
洪姓教授的言下之意,天價藥不能歸罪於藥企貪婪,而是研發成本巨大。
“從合成路線規劃、製藥工藝的開發,再到藥代動力學和毒理學驗證,最後把“活生生”的藥做出來,僅是萬里長征第一步,之後的臨床試驗,成本更高。
統計資料顯示,一款新藥需投入20億30億美刀的研發成本,20年來,這個數字還在持續增長,未來的研發成本,一種特效藥動輒耗費百億美刀。
作為臨床醫生,我承認,讓所有人都用上天價新藥註定是種奢望。
然而我們要知道,原研藥的專利保護期一般為10年-20年,等專利公開,所有華國人、全人類自然可享受便宜的特效藥!
專利期間,本來就是藥企賺取利益,收回研發成本的時間,若沒有賺取足夠的利潤,一家藥企很難維持後續的新藥研發。
若顧及普及性低於成本價出售,造福了眼下的患者,換來的卻是犧牲在研的新藥和未來的廣大患者。
十幾年後,這個藥品就屬於全人類的,但不尊重專利,都做仿製,都吃仿製藥,藥企便沒有動力去做新藥,難道這是大家願意看到的結果嗎?”
三條微博,蘊含的內容一條比一條多,層層遞進,直懟《我不是藥神》、直懟男主角程勇。
複式樓!
方子恆擁著林姐姐,詳細看完三天微博,露出一副果然的表情。
就說嘛,電影如此火爆,藥企怎麼一直無動於衷,原來是在等候時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