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藍念道:

“阿珍愛上了阿強,在一個有星星的夜晚。”

“飛機從頭頂飛過,流星也劃過那夜空……”

唸完這個,金藍表情一臉怪異,看著陳涯道:

“這都什麼跟什麼呀?”

“這歌詞啊。”陳涯頭都沒回。

“這是歌詞?這連小學生作文都不如!”金藍叉著腰說,“你讓我唱這種丟臉的歌詞,不如讓我在地上亂爬!”

“那你就在地上亂爬好了,現在就可以爬。”

“你!”

金藍每次跟陳亮說話,都會被氣個半死,她感覺跟他合作,自己壽命起碼要減少半年。

“我說,你真打算寫這種歌詞嗎?”金藍甩著手中的稿紙問道,“你之前的歌詞不寫的挺好嗎,慢火熬的細水長流什麼的,為什麼非要寫這種?”

陳涯笑了笑,轉頭看她道:“那不是為了你容易記嗎?”

金藍一愣。

她第一反應是:他居然在關心我記不記得住歌詞?

但是她馬上反應過來,陳亮怎麼可能會關心她?

大機率就是在揶揄她記性差,記不住歌詞罷了。

想到這裡,金藍臉又漲紅了,想發火。

但是自己記不住歌詞又確實是事實,這火也很難找個合適理由發起來。

陳涯繼續寫歌。

這首《阿珍愛上了阿強》,是五條人樂隊最熱門的單曲,沒有之一。

大多數人聽到這首歌,應該是從某動漫聽到的,那也確實是這首歌出圈的原因之一。

而這首歌出圈的另一個原因,是因為某檔綜藝。

陳涯前世的某擋音樂類綜藝,五條人最後居然奪得了第二名,這足以說明,聽眾有時候的口味真的是讓人捉摸不透。

說來好笑,這首歌如此奇葩,歌詞如此簡單,旋律按照貝斯手的說法,“但凡他們懂一點樂理都寫不出來”,但偏偏就是火。

不過,火歸火,歌詞也確實如金藍所說,是小學生作文水平。

編曲他可以弄得複雜一點,但這是偶像類選秀,而不是樂隊類選秀,伴奏再好,也掩蓋不了金藍不會唱的事實。

如果單憑一首《阿珍愛上了阿強》,還是有落選的可能性的。

所以,陳涯還準備了一個後手。

正在此時,房間門被推開了,節目組的助理走了進來。

“太好了,金藍,陳亮,你們兩個都在,有事情要找你們。”

助理邁動著黑色高跟鞋長腿走過來,手裡抱著一沓紙,一邊說道:

“這是兩位關於這次《烏梅子醬》單曲版權授權的合同,請你們兩人過目一下,如果有時間,我們現在就可以開始磋商。”

陳涯伸手接過了合同。

在參加節目之前,選手們都跟節目組簽訂了版權合同。

因為這次節目是需要對詞曲人們創作的歌曲綜合運營,不光要在直播平臺使用,還會把現場版釋出在各大音樂軟體上,供觀眾下載。

節目結束之後,還會將所有歌曲,製作成一張專輯,進行打包銷售,再撈一波錢。

這中間涉及到比較複雜的利益糾葛,所以每首單曲,都要單獨再簽訂合同。

而且陳涯還跟其他人不一樣,他是直接找秦雲初的關係塞進來的。

其他人的版權,幾乎都已經把歌曲繫結在節目組了,在節目期間創作的任何歌曲,節目組都有優先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