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營業日記(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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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三個人就對著那個日記本研究起來,再聯絡1210案件,很快就理出一個頭緒出來。
12月9日,簡正和凌純雪在王豔的店裡拿了並穿上那對高跟鞋離開這家店,然後在路上那雙鞋子就壞了。應該是離那個即將被拆除的院子不遠的地方才壞,要不然凌純雪不會一直穿著壞了跟的高跟鞋。
當天晚上,簡正同凌純雪帶著這雙鞋子一同進入那個即將被拆除的院子裡。
12月10日3點半,簡正一個人從小院裡走出來,而凌純雪沒有一同跟出來。
12月12日,那個被稱為“錢哥”的小夥子卻帶著這對鞋來店裡維修。
睦男記得上次在看守所裡,簡正說他們一直在那個院子裡沒有離開過。
那就可以推斷在簡正離開那個院子後,凌純雪離過那個院子並把鞋送出去,或者是有人進入過院子去取鞋。
如果凌純雪後來離過那個院子,那就能證明簡正根本就不是兇手。
如果後來有人進入過那個院子,那就要找出這個人,也許他能證明簡正是不是兇手,更有可能這個人就是兇手。
最後,睦男說:“我覺得我們要弄清三件事:第一,影片中凌純雪當晚穿的鞋是不是王豔店裡拿的那一雙鞋;第二,那個叫錢哥的是誰,他是怎麼得到這雙鞋的;第三,到底是凌純雪親自把鞋送出去的,還是別人來取的,而取鞋的這個人又是誰。”
“你說得對!”阮先超很認同她的意見,“我馬上同局裡報告一下這個情況,並請示下一步的行動。”說著他就準備打電話。
“稍等!”睦男馬上站起來,按住他的電話,“我們還是先去做吧,等有眉目了再報告,你看行嗎?”
“為什麼?”這對於一向按命令列事的阮先超來說,有點很是不解。
“這個——這個,”睦男一下子也想不出來怎麼解釋,“因為我們的分析還不是很成熟,我覺得現在就報告不是很好吧。”
“好吧,聽你的!”阮先超見她說話時眉目閃爍,就知道她肯定有什麼隱情,所以就不再堅持,“那你看,我們接下來怎麼安排?”
“我看這樣子吧。”睦男開始安排下一步的行動,“王豔你把外面那個流浪姑娘先帶回家好好安頓起來。”
“把她帶回家?”王豔指著門外的那個流浪姑娘,那表情很是不解。
“對,帶回家!”睦男說的很肯定,也笑得很燦爛,“你去買幾身好一點衣服,幫她好好洗一洗,就把她當成你的妹妹,好好待她。”
說實在的,王豔有點不樂意,但她覺得自己沒有理由反駁睦男,所以只能向睦男翻翻白眼。
睦男可不理她這些小情緒,當然她也知道王豔肯定是支援自己的。她又對王豔說:“你幫我拿兩雙新鞋子,一雙是那凌純雪那天取走的那個款,另一雙給那個姑娘穿。”
“我這輩子最倒黴的事就是認識了你!”王豔剮了她一眼。不過她雖然這樣說,但還是照做了。
見王豔拿好鞋子,睦男就說:“走吧,今天你也不要做生意了,早點收工,我們分頭行動。”
王豔心裡不願意這麼就關門,但覺得睦男的事是大事,所以也就照做了。
他們把那流浪姑娘腳上的鞋子換下來,並用一新鞋盒裝好。這可是物證,得好好保管。
然後睦男叫了個計程車,安排王豔把那個流浪姑娘帶回了家。
看著王豔離開後,阮先超忍不住問睦男:“那我們現在幹嗎?”
“走!”睦男手一揮,“先上車回你們局。”上車後,她這才開始講她的打算:“我們先去調出當天晚上的影片,認真地看一看凌純雪晚上穿的那雙鞋子是不是這雙鞋子。”說著晃了晃手上的鞋盒。
“檢視完影片後,我們就去凌純雪前夫家瞭解一下情況,他們的兒子叫‘姚錢’,我們去核實一下王豔說的那個‘錢哥’是不是‘姚錢’。再問問他們是怎麼樣拿到這雙鞋子的。等我們有了初步的結論之後再向你們局裡報告,你看這樣可以嗎?”
“可以呀!”對於睦男的這個安排,阮先超沒有什麼異議,因為他也是這麼想的,只不過他的意見是先向局裡報告而已,當然,他更願意聽睦男的。
公安局的人都認識阮先超,所以辦事也很方便,工作人員很快就幫他們找到了那份影片檔案並送到了阮先超的辦公室。
影片檔案是裝在一個優盤裡的。
睦男迫不及待地把那個優盤插入電腦,開啟那份影片看了起來。
他倆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很遺憾,那個晚上燈光不是很亮,看不清凌純雪腳上那雙鞋子是不是現在手上這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