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張獻忠挖礦記(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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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六年,二月。
山東嶧縣,鳳鳴山煤礦,山腳一片還算整齊有序的工棚中。
丙七棟木棚,3號大通鋪上。
早上七點時分,天剛亮,聽到噹噹噹的上工鑼響後。
礦工毛喜龍睜開眼,掀開被子,有些不情願的離開溫暖的被窩,穿上衣服,簡單洗漱一番後,拿著一個水瓢大的碗,在食堂那邊打滿了一份雜糧粥(混有大米、小麥、玉米、紅薯等),再要了兩個包了蘿蔔絲餡的燒餅,蹲在一旁吃了起來。
雜糧粥五枚輕錢,燒餅三文一個,加上免費的大蔥一根,這一頓早餐,合計花了11文。
呼啦啦~
毛喜龍喝粥的聲音極大,燒餅也吃的非常快,跟周圍工友的吃相一樣,絲毫沒有文明飲食的講究,只圖自己吃的爽就行,甚至吸熘的聲音會故意弄大一些,表達出‘我吃的很香,敢打擾我弄死你’的意思。
而有這類餓死鬼投胎吃飯習慣的,以來自東江鎮的礦工居多,畢竟在皮島、雙島等海島待的幾年時間,在常年缺吃少穿的生活中,沒養成這種進食習慣的,大多變成了餓殍死屍一具。
算算時間。
自從前年十二月兵敗被俘,到現在成為一名專心挖礦的礦工,已經過去一年多了。
這一年多的挖礦生涯,對毛喜龍而言,辛苦確實是非常辛苦,比這輕鬆的工作幾乎沒有,尤其是剛開始極其不適應,不僅產生了反抗逃跑的想法,還差點付諸了行動。
但……
失敗了。
在三百多名精銳護礦隊的嚴防死守下,逃跑的成功率微乎其微,只會白白挨一頓毒打。
而嘗試暴動或逃跑,累計超過兩次的,礦主胡文庭雖為人心善,不會施加酷刑,也不會殺人,只是會把這類的礦工,以二十銀元的虧本價,賣給經營鐵礦的盧有性,而盧有性有著閻魔王之稱,落到他手裡的礦工,下場可想而知。
被轉賣走的巨大風險,讓毛喜龍不敢輕舉妄動。
連續幹了幾個月,逐漸適應挖礦的勞動強度後,毛喜龍慢慢發現,他居然開始習慣這樣的生活。
主要是有三個方面讓他感到了滿意,從而逐漸消磨了對自由的嚮往。
其一,是伙食方面,雖然食堂提供的飯菜種類不是非常豐富,但做到了一點——管飽。
只要礦工能掏的出錢,想吃多少就吃多少,還隔三差五的有魚、有肉,掏錢就能買到,滿足下個人的口舌之慾。
而這種能長期管飽的生活,就是毛喜龍曾夢寐以求想過上的生活,在東江鎮大軍發起叛亂後,他享受過一段時間,但沒能穩定長久,現在在礦上工作,居然靠辛勤的勞動得到了溫飽,還每三天吃一次魚,每七天吃一次肉,精白的米麵隨便造,這樣的生活就是天堂。
其二,就是挖礦收入較高。
在鳳鳴山煤礦裡挖礦,不管是周圍村鎮跑過來的自由民礦工,還是毛喜龍這樣的東江鎮叛軍俘虜礦工,抑或者那些從江南來的合約礦工,足足上萬名的礦工,為了方便管理,提高挖礦積極性,礦主胡文庭採取的不是固定工資制,而是多勞多得,按煤炭重量計工資。
挖出一斤原煤,就算1文錢。
挖出一百斤煤,就算100文錢。
挖的越多,工資越高,沒有上限,不會剋扣。
而鳳鳴山煤礦屬於淺層煤礦,埋藏深度只有二三十米,打井、通風、排水的工作量不算太大(這類安全的工作由老人婦孺做,拿每天五十文的固定工資),揹著揹簍下礦井後,毛喜龍一天至少能挖出兩三百斤的煤。
這就意味著日工資二三百文。
在這個時代絕對屬於高薪階層。
除去一日三餐的伙食開銷,購買衣物和日用品的開銷,一天至少能攢下100文,一年至少能攢下三十塊銀元。
最後,就是能看到一絲絲的希望。
一絲絲離開礦山,獲得自由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