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道德綁架?(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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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室辦事速度很快。
不到兩天,「無名歌神」全部身份資訊,就出現在了蘇白手上。
令蘇白以意外的是,這個「無名歌神」,真叫吳銘。
真是個好名字。
身份資訊有了,律師函自然也在八百里加急,送到這個吳銘手中。
打官司需要到這個吳銘所在地法院,蘇白也派過去一個律師。
臨走前問道:「這一個官司,有幾分把握?」
律師自信滿滿道:「老闆,我往律師席一座,什麼都不用做,什麼話都不用說就能贏。」
聽到這話,蘇白放心了下來。
快遞需要時間,網路並不需要,蘇白直接在部落格上,實名這個吳銘。
「關於傳世音樂平臺網路歌手「無名歌神」,抄襲本人作品《白玫瑰》的事我已知曉。」
「我方對抄襲這種行為,追究到底絕不姑息!」
蘇白這麼強硬的態度,讓不少吃瓜群眾直呼過癮。
網友還真跑過去聽了一下,頓時就被驚訝到了。
抄襲也分等級的。
高階別叫做「裁縫」,這種抄襲者很雞賊,巧妙的把幾首歌縫在一起,換一套詞就是「原創」。
但他抄襲的段落,又不夠被認定為抄襲,法律層面上對他們也毫無辦法。
另一種低階抄襲,就只抄一首歌的旋律,也是同樣的換一套歌詞。
這種被發現之後,如果事情鬧大了,就立馬刪歌跑路,也還算安全。
但「無名歌神」這種抄襲方式,屬實是讓所有人開了眼。
曲基本沒太多變動,這也就算了,但你為什麼連詞都不換啊?
「白如白牙熱情被吞噬」,改成了「紅如玫瑰紅的很鮮豔」,彷彿是在把他們智商放在地上摩擦!
這個人到底怎麼想的?
在這種疑惑的等待下,兩個小時後,「無名歌神」終於出來回應。
「《玫瑰》是我純原創歌曲,並不是蘇白所說的抄襲,我在以前也沒有聽過《白玫瑰》,怎麼抄襲?」
「只是單純的想法撞到了一起而已,不能因為《白玫瑰》比我先發行,就說我抄襲吧?凡事都要講究證據!」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所有的創作,感覺都活在蘇白的影子裡!」
「有沒有可能,是蘇白抄襲了我,而不是我抄襲了他?」
「無名歌神」的話,簡直就是二十一世紀以來,聽到的最大的一個笑話。
「現在搞抄襲的,都學會反客為主了嗎?」
「他都這樣了,我們就不能順著他嗎?」
「還要證據?你的歌就是證據!」
「好像他把歌下架了,現在網上找不到了。」
「那不就坐實自己抄襲了嗎,沒抄襲心虛什麼?」
下架歌曲,就能否認抄襲的事實嗎?
並不能,蘇白早就已經儲存了證據。
說實話,當看到「無名歌神」的話後,作為文抄公的蘇白確實是有些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