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九號,宜嫁娶。

不得不說陳瀾挑了一個好日子,蘇白也牢牢記在心中。

當次日來臨,蘇白將這個日子告知林樂樂,並囑咐道:「你看著點安排行程,十月九號這一天一定要空出來。」

林樂樂點頭稱「是」,又給蘇白帶來了另一個訊息:那邊想要升級代言合同,我想著問問看你的意見。」

?」

作為第一個代言,也是目前唯一一個代言,蘇白記憶頗深。

這也是蘇白唯一感覺虧大發的一次,七百萬的價格,就簽了一年的合約,以他目前的熱度與知名度來說純純的撿漏王,賺大發了。

升級代言合同,這算是撿漏之後的常規操作,畢竟就只簽了一年時間,要是不趁合同生效期間加點籌碼,怎麼能圈住蘇白不跑?

蘇白對與合約升級沒什麼反感的,只能出個滿意的價格就行。

「明天我記得是要去趟藍江傳媒大學對吧?最近這幾天時間湊不到一塊去啊。」

林樂樂回道:那邊今天會派代表過來談合同,大概下午到。」

「好傢伙,這麼急得嗎?」蘇白驚訝道。

前腳剛剛通知,後腳就派人過來,這就是大公司的速度嗎?

大公司做事,從來不拖延,畢竟時間每延長一分鐘,對於這種體量的公司,就是不小的損失。

時間來到下午四點,蘇白就接到了林樂樂的電話派過來的代表,人到了。

當蘇白前往約定地點時,卻驚訝的發現,慕枝也同一時間起身。

蘇白嘆了一口氣,果然魅力太大也是一種苦惱,把慕枝迷的寸步不離。

「你待家裡就行了,我談個合同沒必要跟著一起去的。」

「你怎麼知道我不是去談合同的?」

慕枝的回答讓蘇白倍感尷尬,忘了慕枝也代言人之一,又自作多情了。

蘇白尷尬的摩挲著鼻尖,說道:「那就一起吧……」

驅車來到約定地點。

身份地位的不同,所受到的待遇也不同,以前是蘇白主動前總部,現在自己派人過來。

來到茶樓雅間,林樂樂已經在招代表,她旁邊還站著一個西裝革履的律師。

這個律師就是工作室法務團體的一員,專門處理合同事務。

「兩位好,我派過來的代表,叫我小李就行。」

沒等蘇白寒暄幾句,小李又緊接著道:「合同已經給律師看過了,我就簡短的說一下吧。」

「我們公司想將蘇白先生的合同,升級亞洲地區,品牌總代言人,並延長代言時間為兩年,我方將額外增加三千萬的代言費用。」

「另外,我們公司想以《青花瓷》這首歌為靈感,開闢一個華國風時裝系列生產線。」

「這個系列銷售利潤,會分給蘇白個人20%,雙方是單獨的合作關係,期限是兩年。」

「同時,我們也想請慕枝小姐,作為「青花瓷」系列時裝的女性代言人。」

資訊挺多,以前的蘇白只「摯愛」系列亞洲代言人,一下子提升到了亞品牌代言人。

這種頂奢品牌,代言人多且複雜,系列時裝代言人最少也有十幾個,但亞洲品牌代言人,只能有一個。

最關鍵的,三千萬的價格!

升級代言蘇白倒是可以理解,不過以《青花瓷》為靈感,打造一個系列時裝是什麼意思?

這個問題蘇白問了。

也得到了答案。

小李從公文包裡,拿出一套圖冊遞給蘇白:「您可以看一下,這是我們公司設計師根據《青花瓷》設計出來的時裝。

「只要得到您的授權,讓我們使用《青花瓷》這首歌進行宣傳,這些時裝就能投入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