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被遮蔽了,已經申請解禁,不知道能不能放出來。

如果明天還沒放出來,佘青會想辦法讓大家免費看到,畢竟劇情不連貫。

以下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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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

李盛澤又懵了,怎麼***也叫我懂點法?

見他不解,民警憤怒的拍桌,道:「現在是自願不自願的事嗎?」

「是未成年的事!不管自不自願,你都是犯罪!」

未成年?李盛澤懵了,他記得很清楚啊,xing同意年齡就是16歲啊,所有他挑的也都是這個年齡的,怎麼一下就變成犯罪了?

「行了,既然你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我們在核實犯罪事實之後,會對你提起公訴,這段時間你就老老實實待在看守所吧。」

「另外,我們還在你手機上,發現你涉嫌詐騙、非法集資的證據,如果罪名成立,最少也是十年以上監禁。」

民警對於這個案子,也感覺有點莫名其妙,太順利了!

就好像有人推著他們辦案一樣。

而且,民警也沒見過李盛澤這麼蠢的人,還沒說幾句,自己全招了。

「我不服!我要找律師!」李盛澤大喊道。

「都隨你,找個律師給你普法也挺好的。」民警起身道。

竟然李盛澤全認了,那也沒必要繼續審訊了。

又抓一個明星,這是誰也想不到的,那個朝陽群眾到底是什麼鬼?

……

在李盛澤被抓的一瞬間。

朝陽派出所在部落格發文道:「今日,經過「朝陽群眾」的匿名舉報,我方在xxx酒店查獲了一起違法犯罪事實,經查證,犯罪人員為原芒果臺旗下藝人李盛澤,李盛澤也對他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網上各大媒體開始報道,圍繞著李盛澤被抓的原因大膽猜測。

其實,在酒店被抓,在大部分人看來,罪名已經不用想了。

那個男人沒有援助過落水少女?

要是其他人因為這個被抓,網友還能替他喊冤,畢竟每個男人都是與賭毒不共戴天的。

但被抓的這個人是李盛澤,那可就另當別論了,全網都在叫好。

「朝陽群眾」這個團伙,也第一次面世,這讓不少在京城的藝人人人自危。

下一個說不定就是自己了怎麼辦?

時間在緩慢流逝,李盛澤在經過自己律師的一番普法下,終於明白了自己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