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章 所以我常換小號嘛。(第1/3頁)
章節報錯
“當期主職業任務目標要求已具體確定為:創作釋出一本實體銷量不低於六萬或線上不低於1.8萬均訂的作品,完本時字數不低於二十萬。”
“呼……”
書房裡噼裡啪啦的鍵盤敲擊聲再響了些時間,
紀拙再寫了兩章內容,結束了頭天開新書的碼字。
屋外的天已經不出預料地黑了,城市的燈光映照著夜幕,
看不見星星,卻能看到一輪斜掛在遠處兩棟高樓之間的彎月,
紀拙長吐了口氣,只覺得腰痠背疼手抽筋。
瞄了眼系統介面上因為開新書之後,系統當期任務要求的具體確認。
“系統這是也不太看好我這本書的型別啊。”
完全就是系統劃出來線的最低標準,也就線上訂閱要求稍高出一點點。
紀拙琢磨了下,
其實他自己也不太看好這個型別和題材,
他想寫得是個神話故事,行文風格和劇情發展自然就跟偏古典神話風格一點,
而這種風格,其實不太討好。
書中的主角也沒那麼厲害, 更像是一個引子,
對他的部分老讀者來說可能不太友好,這種書的問題就在讀者缺乏對主角的代入感。
接下來的劇情發展,主要涉及到陰曹地府的描寫,和配角故事的描寫,
這些故事就像是紀拙小時候聽到的那些‘恐怖寓言’,
夜裡會拍肩膀的鬼,河裡會抓人腳腕的替死鬼。
而配角身上的故事其實和主角也有一定關係,
用來揭示主角身上的故事。
不然單純寫主角的故事,也寫不了那麼長。
不過‘不討好’好啊,因為他也不在意成績……甚至有點想撲。
紀拙想著,關了系統,
再回頭看了眼碼字軟體,看著碼字軟體上滿滿當當的三章,
紀拙還是挺滿意的。
劇情大概就進展到主角張成到望鄉臺的地方,
再望鄉臺主角遇到了個淹死的小孩,
小孩哭得厲害,小孩從望鄉臺回望,看到了自己父母正在河邊呼喚著他的名字,
讓他回去,回家。小孩就哭著說想回去,
不過自然是不可能了,另外,望鄉臺上還有不少亡魂久久駐留。
三章的劇情就寫到了這兒。
紀拙這會兒再瞄了眼,沒找到錯字,
點了點頭,就將電腦扣上了。
起身,準備外出覓食。
……
“寫死路一條:@拙而不凡,大佬,你的新書《籠中鳥》我看完了,寫得真好啊。
新書已開:不用艾特了,狗作……咳,拙而不凡大佬已經很久都沒臨幸過我們群了。怕不是加了其他群吧。
新書已開:嗚嗚嗚……我啥時候才能像大佬這樣寫書這麼好。我新書又撲了,有沒有大佬來彩虹屁一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