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到高譚警署。大廳靠近門的地方有著兩排長椅子。夏閻真和前面透過面試的人被安排坐在這裡。

那幾個人都是目不斜視,端正而坐。夏閻真想要打聽一下夜鷹俠有關的訊息,幾個人沒怎麼搭理,他也算了。

等了十分鐘左右。高登帶著最後兩人進來。上百人,加上夏閻真一共六個人合格,有可能成為cop。

在夜鷹俠死後的當下,高登依然保持著寧缺母濫的原則。或者說,他在防備什麼。

不過在最後兩個人中,有一個赫然是比爾。那位三和大神。不知道他怎麼透過高登的面試的。

“查爾斯,帶他們去拿裝備,準備一下,我們馬上展開行動。”高登說道。

“什麼?”比爾說道,

“現在就行動?”

“當然,我們缺人,否則招聘你們做什麼?”高登一副理所當然的語氣。

“你剛才可沒說。”

“我現在說了。”

“我不……我是說錢呢?我們說好日結的,你要先給錢。”比爾說道。高登皺眉:“行動結束後有獎金。”

“哈!沒發錢就要我們去拼命。”

“只是偵查。”

“法克!在高譚,你們cop難道還有不拼命的偵查行動?!”比爾大聲說道。

不存在的。gcpd早就被滲透得千瘡百孔,跟大漏勺沒有區別。從來就沒有嚴格保密的行動。

他們前腳剛出警署,後腳那些犯罪分子就知道了。就算是高譚良心高登親自帶隊,也不可能保證行蹤不洩露。

隊伍裡可以沒內鬼,警署就不可以了。大家隨便給家人打個電話,拉家常:喂,副署長帶著人出去了,什麼?

去哪裡我怎麼知道,車子有定位咯。然後可以查到車子定位的大老就會把位置告訴他的好朋友們。

提醒好朋友們注意一點。比爾很清楚高譚的這套流程,因為他弟弟沒死之前,就是高譚的cop。

不去!去就死!

“查爾斯,去財務拿錢。”面對油鹽不進,你逼我我就跑路的比爾,高登選擇退後一步。

那位查爾斯跑去財務那邊拿了錢,直接分給夏閻真他們。這要一視同仁,不然只給比爾,其他人不幹了。

“現在可以行動了吧?”

“可以。”拿到錢的比爾沒問題了。

“帶他們領裝備。”六個人被查爾斯帶著拿到了裝備,一個帶戰術燈的頭盔,防彈背心以及一把霰彈槍和少量子彈。

這就是全部了。沒衣服穿的比爾在外面還套了一身警服。

“走。”高登帶著六個新人,還有四個老人,開著三輛警車離開警署。沒有拉警鈴。

車子的塗裝還是黑色的,駛入到高譚逐漸

“安靜”的深夜中。夏閻真和比爾,高登以及另外一個cop在一輛車裡。

比爾問道:“我們要去哪,頭,現在能說了吧?”他角色轉化得很快。

“碼頭。”

“碼頭那麼多,哪個?”

“東部五號碼頭。”

“我艹!”比爾頓時激動起來,

“那裡不是小丑以前的地盤嗎!”

“小丑?”夏閻真適時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