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個偵探準備各顯神通,如果夏閻真他們沒事做,就顯得很呆。

想了一下,夏閻真去案發現場湊熱鬧。

其餘三人跟著菲羅斯他們去看屍體。

哈伯德雖然不同意解剖屍體,但也答應了菲羅斯,同意他們把屍體帶到地下室,仔仔細細檢查一番。

菲羅斯有掌握法醫知識的助手,對屍體的瞭解程度,還要勝過很多偵探。

案發現場,夏閻真好奇地看著胖子特納拿著自己配好的一些藥水,灑在一些地方。

“這是什麼?”夏閻真問道。

“我的獨門絕技。”特納微微一笑,並不解釋。

“是化學試劑之類的?”

他可是即將步入到高三的高二學生,處在人生的知識珠穆朗瑪峰。

他不知道特納配方的原理,但好歹也知道他在做什麼,估計是在尋找其餘地方可能存在的,被擦乾淨的血液。

書上雖然沒教過如果調配出這種類似作用的試劑。

但夏閻真隱約記得,倒上醋還是什麼,就算血液被擦掉,也會顯現出一些不同來。

忘記在哪裡看到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對的。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拿特別的工具燈來照,也可以照出血跡來。

反正過去的時間不長,就行。

現在的時間,算不算長夏閻真不知道,不過特納那個小瓶子到處灑的動作,應該還能發現點什麼。

聽到夏閻真的話,特納有些驚訝地看了他一眼:“你也懂這些?”

“略懂。”夏閻真說道,是真的略懂。

特納稍微警惕起來。

名偵探有不少,大家擅長的領域也不相同。

比如處刑人更加擅長追兇——是發現兇手後的追兇。

不是每個兇手都會出現在犯罪現場圍觀,並且被揭穿後四肢著地,痛哭流涕地承認罪行並且說出當年的往事。

他們殺人是有原因,是為了復仇,死者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很多兇手是會逃會反抗的。

這個時候,處刑人就很猛。

那位老佛爺似的格蕾德,一個雷厲風行,脾氣不是很好的小老太太,則是很擅長察言觀色。

問話聊天能把兇手給聊爆。

特納則是真正的“科學派”,尤其擅長化學相關,如果是什麼毒殺案,他可以發揮的用武之地就很大。

頗有點現代刑偵的味道。

那位伊文是個書呆子,讀書看報,她破的案子,經常會涉及到一些陳年舊事,往往牽扯出不少往事來。

菲羅斯的話,似乎是助手特別猛?

經常換一些能人當助手,並且人脈廣泛,破起案來也得心應手。

雷茲這個流浪漢畫風,反倒是比較正兒八經的偵探。

和洛特·夏一樣,沒有鮮明獨特的破案手法。

當然,不同的手法,是大家所擅長的方面,不是說在偵探素養上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