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若光想過ROG很有錢,但是沒想到他們這麼有錢。

因為他們給許秀的合同,同樣是現在LCK的頂薪。

這裡就要牽扯到一個東西了,賽區差異。

按道理來說,LCK目前的冠軍更多,競技水平更高,環境與氛圍也更好,那麼選手的待遇一定也更優秀吧?

實際上大錯特錯。

在目前各大賽區的合同中,LCK的合同頂薪甚至不如歐美賽區。

那麼最有錢的是哪個賽區呢?

當然是LPL了。

從S5那時候三星十子來華開始,LPL就一直在給LCK選手一點小小的薪水震撼。

當時LCK頂流的明星選手摺合我們這邊大概是八九百萬,已經是非常高了。

那麼當時LPL這邊的頂薪呢?

一千五百萬!

直接拉了五六百萬的差距。

這就是LPL的底氣。

打不過,難道還買不來?

賽區信仰?

賽區信仰有幾個W啊?

事實上這個策略還真讓許多的LCK選手無法拒絕。

他們或許本來是想拒絕的,但是LPL給的太多了。

在如今,更是如此。

試想一下,你是一個LCK的一流選手,合同大概在四百萬到七百萬之間。

這時候LPL給你拋來了橄欖枝,一開口就是上千萬。

這誰頂得住啊?

只有faker這樣已經接近財富自由的選手,才能夠拒絕這樣的誘惑。

而且也因為如此,T1不得不分出股份,用來安撫faker,如臨大敵一般的提高選手待遇。

LPL純純的狗大戶,太有錢了!

而ROG在投資UR之前,本身就是找了各大事務所的頂級精算師初步計算過投入的。

注意,他們本身計算的投入,是在LPL的投入!

當投入到LCK以後,除了迎接徐若光之外,實際上他們預算根本沒花多少錢。

烏茲?

一年的合同而已,而且烏茲的合同本身是跟RNG的債務置換,一毛都沒花,相當於RNG拿烏茲抵債了。

許秀?Canyon?g?

這四個人實際上都是青訓合同。

加起來的合同還不到ROG準備的合同中的任何一個位置的選手的一半。

就是這麼誇張。

徐若光下意識的覺得續約的錢ROG很難掏的出來,實際上這個錢他們真能掏出來,去年剩了太多了。

當時徐若光選的人,給ROG省了這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