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五章,失個足,落個水,跟我一樣只能是意外,你說對不對?(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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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承宣冷冷的望著孫宏振,從我的小院中購買一頭兇猛的惡犬,然後將其放出。
惡犬剛一放出,就按照主人的意願一把朝著孫宏振撲過去。
“旺!”
惡犬一口咬住孫宏振的右手。
孫宏振頓時慘叫起來,“啊,什麼東西,滾開!”
方承宣望著下面一幕冷冷一笑,在孫宏振的聲音驚起其他人拉亮燈光時,藉著夜色遮掩,迅速跑開站在遠處的角落,看著這邊。
“啊,救命啊!”
孫宏振被咬住右手,死命掙扎間,被惡犬咬下一塊肉,惡犬繼續撲咬右手。
方承宣望著孫宏振,輕聲道:“孫宏振啊孫宏振,這次就先收你一隻手!”
“我們慢慢玩。”
說完。
方承宣轉身離開。
身後不少人拿著手電筒出來,看到孫宏振被野狗咬的一幕,拿著棍棒上前,但惡犬只盯著孫宏振。
最後沒有辦法,為了救人,一群人將惡犬打死。
而此時的孫宏振也右手滿是被惡犬咬下的傷痕,周身更是鮮血淋漓的昏了過去。
……
這邊,方承宣好心情的回了家。
翌日一早。
方承宣推著腳踏車前往軋鋼廠,沒有過多久,就被執法者找上,二人看著他,一臉無奈。
“方承宣,有人告你,縱惡犬傷人。”
“你昨天晚上大概八點到十點這一段都做了什麼?”
執法者公事公辦的詢問。
方承宣早就知道孫宏振第二天一定會鬧,不過鬧又如何?如今可不是監控遍佈的地方。
“昨天晚上七點多我與四合院的朋友冷四一起去辦事處看了一個人,看過人後大概八點多左右,我們就回家,我先把對方送回了四合院,後面就打著手電筒回家。”
“半路上手電筒沒有電了,我就抹黑回去!”
說完。
方承宣笑了一下:“我們家的確養了一條狗,是黃色的,名字就叫大黃。”
“可昨天那狗一直都在家裡,沒有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