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宋闕,出生在父母的殷殷期盼,和祖父的期待中。

宋闕,是祖父親自為我取的名。

希望我能承襲他的文才,在詩詞上有所造詣。

幼時的記憶太過久遠,我已經記不大清了。只記得,祖父對我甚是疼愛,回到府裡,便經常抱我玩耍。

相府出事那年,我才剛過四歲。

那一日,相府外忽然出現了大量侍衛,祖父從外回來之後便病重了。

接著,很快便逝去了。

父親連夜帶著母親和我,一路奔波著離開了京都。

之後輾轉各地,去了下水村。

此後,我們便在下水村落腳,住了下來。

母親囑咐我,要將京都的往事忘掉。融入下水村,要成為這個村的一份子。

我照辦了。

時間一長,隨著京都的記憶遠去,我幾乎也快以為京都的一切,都只是一場夢。

可儘管如此,因為長相的格格不入,我們一家也很難融入下水村。

與我同齡的村中幼童,會用異樣的目光看我,甚至,欺負我。把我當女娃看。

我一直在忍耐。

可換來的,卻是他們的得寸進尺,甚至,出言調戲。

於是,那一次我終於出手了。

凡是欺負,得罪我的,我一個都沒放過。

有些是被我陷害,破壞地裡的莊稼,被家裡的大人揍。

有些則是被我攛掇,同別的孩子打架。

還有一個欺負我最深的,被我暗算進了環水河。

當時我就站在環水河邊兒上,看著他在水裡撲騰,一次次的往水底掉。

我的腳邊,其實有一根竹竿。

只要我願意,隨時可以將他救上來。

可我卻不想救。

見他在水裡折騰,我竟覺得很享受。

要不是忽然發現,有人看到了我,我想最後我可能真會看著他被淹死。

是的,我最後救了那個小孩。還成了他和他們家的大恩人。

那小孩後來也再沒有找過我的麻煩,反而成了我的保鏢。

至於那個看到我害那小孩,目睹了全過程的孩子,也被我嚇住了。

並沒敢把當日看到的事往外說,也再不敢靠近我。

其實,就算那孩子把事往外說了,我也不怕。

畢竟,我可是鄉鄰眼中的「乖孩子」,如何能幹出那樣心狠手辣的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