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不受控的權力(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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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審判庭職權範圍凌駕於所有帝國機構之上,過去他們只對帝皇一人負責,現在則是對帝皇和聖子兩人負責。
理論上來說,一名審判官有權利指控整個行星政府,徵調一整支星界軍部隊,左右某顆星球上所有平民的命運。
不過在實際操作層面上,這往往很難做到。
不同機構間的關係往往充滿了火藥味和衝突,就算同一個機構內部,為了爭權奪利甚至會爆發內戰,像是行星總督間經常會因為領土爭端而大打出手,而這種政治矛盾連審判庭都無法避免。
雖然這種情況在西維爾掌控了帝國、掌控了審判庭後很少出現,但一名審判官想要實施自己的權利,有時是一件很麻煩的事情。
像是當一個審判官對某個極具影響力的異端採取行動時,因這件事激化矛盾令自己成為了對面的襲擊目標。
又或是未獲得同僚們同意,就私自對某個星球展開清洗的審判官,最後發現自己被所有人排擠,無法在需要時獲得同僚們的援助。
這些成百上萬的現實因素限制著審判官們,讓他們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行使不了那些法定的權力。
不過,審判官地位極高的這一事實並沒有因此而改變。
甚至可以說從名義上,除了帝皇外,在帝國內部只有審判官能夠對付審判官。
至於其他人,不夠格。
再次重申一次,審判官只對帝皇負責。
雖然過去高領主議會名義上代帝皇管理帝國,不過他們很少干預審判官們的事情,審判官的事通常由審判庭內部自行處理。
但審判庭內部並沒有嚴格的等級制度或正式組織架構,每一名審判官從本質上來說都是平等的。所以審判庭內部的許多工作都依賴於一些委員會或同僚組織。
對於叛徒、異端和激進派分子,審判庭也都是靠著各個秘密會議私下處置,流程從彈劾開始,經由同僚們的審判得出無罪、驅逐還是處決。
不過這裡還是有著很多問題。
首先,審判庭內部有著諸多分支和派系,他們的思想有著極大的差別。
審判庭分支如惡魔審判庭、異形審判庭、異端審判庭以及眾多更小規模的審判庭等等,一些審判官可能加入了諸多審判庭分支,也有可能未加入任何一個分支。
而帝國的審判庭內部主要有兩種派閥:純潔主義和激進主義。
思想派別與從屬修會無關,純潔派惡魔審判庭成員與激進派惡魔審判庭成員同樣負責去對抗惡魔,只不過當激進派可能用惡魔對抗惡魔時,純潔派可能只會用一把純潔的錘子。
所以,一些審判官認為無罪的事情,另一些人可能認為是不可容忍的罪孽。即使他們在同一審判庭分支下工作。
其次,正如之前所說,每一名審判官從本質上來說都是平等,您彈劾我,那我也彈劾您!你認為我是異端,我還認為你是叛徒呢。
由於寬泛的權力和鬆散的組織,審判官直接是沒有直接權力,去盤問另一個審判官是否有異端行為,因為理論上所有審判官都是同級。
一系列複雜的取證、審判、逮捕等程式,讓審判庭懲罰一名審判官非常困難。
最後,如果可以,所有的審判官都儘量不會走到這一步,因為發出彈劾的結果很有可能適得其反,讓不同的秘密議會間關係緊張。
當某些派別或他們支援的人被對立陣營絕罰,或是直接拒絕服從審判官同僚的權威時,審判庭戰爭就會一觸即發。
起初,這些分歧會透過謹慎交涉、小規模暗殺和當機立斷的處決,掐滅在萌芽階段。但在極少數情況下,各方反應不及時或是矛盾已經激化到臨界點時,事情就會朝著深淵開始不斷滑坡。
這將是最糟的結果。
綜上,我們可以得知:一名審判官擁有極大的權利,且除非證據確鑿,表明審判官已經背叛帝國,否則幾乎無人能夠質疑、審判他的行為。
權利極大,無人制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