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泰勒斯托馬斯(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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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死,你就是個殺人狂!”裡卡多又開始了。
不過這話聽著很可笑,我是殺人狂?那你呢?變態殺人魔?
一個嘿手黨老大罵別人殺人狂,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黎耀陽是很想笑,可他沒好意思笑出聲,好歹給人點面子。
“好了,夥計,別這麼生氣,一個小混混而已,死就死了。”
聽聽這雲淡風輕的語氣,殺條狗估計都比現在難過。
“混蛋,我就不該幫你。”
“看在刀樂的面子上,你會幫我的。”
裡卡多無力揮揮手:
“求你了,走吧,短時間內不要出現在我面前,否則我會忍不住用拳頭親吻你的臉!”
“行吧,那我先走,回頭送你一瓶野豬當做謝禮。”
等黎耀陽走了好久,裡卡多突然反應過來:
“一瓶?一瓶你也好意思開口?”
可惜黎耀陽已經聽不到了,當晚回去,他便安排騾子走貨。
比起往大西洋城運貨,在紐約城內送貨安全多了。
哪條路上走什麼車、過什麼人,大家門兒清,基本不會出問題。
唯一需要擔心的是黑吃黑,不要指望這些混在最底層的垃圾有什麼道義。
華人好歹叫個江湖,講究人對於信譽看得很重,可這幫鬼佬混的就是街頭,聽聽這兩個詞,就知道差別有多大。
混街頭的和混江湖的,完全是兩個概念。
趁著‘野豬’走紅,黎耀陽的賣酒生意更上一層樓,賺了更多錢的同時,也讓越來越多人注意到他。
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黎耀陽一夥現在就是這樣一種情況。
他一個籍籍無名的窮小子,短時間內坐擁這麼大一筆財富,眼紅的人自不在少數。
當然,大多數人只敢在背後說三道四,真讓他做些什麼,借他們幾個豹子膽都不敢。
有膽量凱覷的人,無不是跺跺腳便能讓這座城市抖三抖的大人物。
其中就包括一個黎耀陽怎麼都沒想到的人物——泰勒斯托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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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廳公園,寒風蕭瑟,雪花壓著樹枝,更添寂寥。
這種天氣下,沒有誰願意在室外多待,海風似刀,反覆切割面板,很不好受。
可是公園裡有這麼兩個人,他們穿著打扮差不多,西服加黑色長風衣,頭戴禮帽,時不時要用手按著,以免被風吹走。
他們似乎在說很重要的事情,表情甚是嚴肅。
“尊敬的參議員先生,關於我之前提到的問題,你考慮的如何?”
其中一人背過風頭,點燃香菸,含糊著問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