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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就是說,人和人真的不一樣,看看大衛平克曼,憑一己之力撈遍華埠,偏偏走了之後還有人念他的好。

再看肖恩比索,剛來沒幾天就讓華埠群情激奮,最後被搞倒了, 如今不知在哪個監獄裡生蛆呢。

而喬治加西亞,整個一社牛患者,見碼頭就拜,一點都不覺得丟臉。

這紐約華埠,真是越來越有意思了。

第二天一早,黎耀陽起來洗漱之後,準備出門散散步,瞎老頭正在忙活早飯呢。

一推門發現沈金兵在外面站著,看樣子等了有些時候了:

“你怎麼在這?”

“陽哥, 您醒了?”

“別別,跟你說好幾次了,你比我大,別叫哥。”

“沒事,有能力的人都是哥!”

黎耀陽撇撇嘴,心裡還是很受用的:

“找我有事?”

“是這樣,我有個妹妹,她一直很想跟你您認識一下,如果有機會能跟在您身邊,她畢生的願望就滿足了。”

“什麼玩意?”

黎耀陽蒙圈了,這是要把親妹妹送自己床上?這也太豁得出去了吧?

別覺得奇怪,甭說這個年代,就算21世紀,這種奇葩也多了去了。

“陽哥,這不是我逼她的,這孩子從小被我爸媽灌輸了一些封建思維,總覺得女孩子給人做妾沒什麼不好, 只要能保她一生吃喝不愁就行。”

黎耀陽不知該如何接話,人還是蒙圈狀態:

“不是,你應該知道我有未婚妻了吧?”

“我知道,是廖家小公主,但並不妨礙您娶妾啊?”

一股荒唐的情緒在心中蔓延:

“那個…謝謝你的好意吧,不過,算了。”

“陽哥,要不您見一見,要是不喜歡再說?”

黎耀陽一愣:

“你不會把人帶來了吧?”

“可不是嘛,一大早就起來梳妝打扮,就為了見您一面。”

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黎耀陽也不好再拒絕,大不了見過之後婉拒就是。

得到同意後,沈金兵一溜小跑,到車裡拉出一位姑娘。

該說不說,沈金兵就長了一副斯文敗類的模樣,他妹妹的顏值也不會太差。

而且這個年代,胭脂水粉之類的都很少擦, 純純的素面朝天,卻遮掩不住水韻光華。

小姑娘一路低著頭, 害羞的不敢抬頭看, 看樣子應該比阿香成熟一些。

“藝文啊,快抬頭給陽哥看看,你不是一直很仰慕嘛?”

沈藝文?這名字有些中性,而且跟金兵形成文武對稱,看來取名的時候,家裡人是用了心的。

女孩子嘛,文藝一些挺好的。

最關鍵的是,她竟然穿了一身素色旗袍,旗袍雖美,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穿!

普通女生就別提了,並不是每一個漂亮的人,都能很好的駕馭旗袍。

理論上來說,旗袍得上了點年紀,有點閱歷的女人穿才能穿得有味道。

而年輕女子駕馭不了這種極具古典風情的旗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