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三把火(3/4)(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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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衛平克曼上任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治安官辦公室所有人發錢。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治安官辦公室在不同州和郡所處的位置,和權力範圍各有不同。
警長和副警長是宣誓過的執法人員,執行縣制定的法律,有權逮捕嫌疑人到法院,也可以簽署逮捕令與傳票。
有些州將這項權力擴大到鄰近的縣或整個州。
在小的治安官辦公室裡, 警長既要承擔管理工作,也要承擔警員的工作,親自到一線執法。
之所以要採用這樣一種模式,其根本原因是因為西進運動時期,白人得到了大量的土地,但是人少,一個小鎮並沒有多少居民,根本無法複製東海岸大城市那樣效仿英國警察制度。
沒辦法,只能像殖民地時期那樣透過民眾來選舉負責執法的人, 治安官辦公室就是這麼來的。
相比警察局,治安官辦公室要履行的職責非常多。
不僅要負責當地的治安管理和案件調查,還要履行例如管理縣監獄,縣法庭法警,銀行警衛,委員會安保工作等等,至少在這片天地間,權力大得驚人。
除了基礎的如交通管制、動物執法、事故調查、殺人調查、毒品調查、囚犯運輸、搜尋和救援以及法庭安全外,甚至還有一定的軍事能力。
大西洋城的治安官辦公室就是如此,比之前大衛平克曼在華埠的權力大的多得多。
否則你以為他傻啊,願意平調到另外一個他不熟悉的環境中?
大西洋城的治安官辦公室,除了以上常見的執法範圍,還下轄治安巡邏隊,及水上巡邏隊。
這兩個巡邏隊就相當於預備役軍隊,裡面計程車兵都接受過嚴格訓練, 有的甚至是從戰場上下來的老兵。
兩個巡邏隊加起來共有200號人,手裡有較大的殺傷性武器,戰鬥力也不是普通警員能比的。
再加上其它各個部門的員工, 滿打滿算,這是一個擁有300號人的龐大機構。
將這樣一隻暴力機器交給大衛平克曼,就相當於給黎耀陽憑空增加了300名手下,基爾埃蘭德能高興得起來才怪!
要不是他最近被競選議員的事情牽扯了精力,怎麼也不會讓黎耀陽鑽了馬爾科這個空子。
5萬刀?便宜?屁!
翻一倍都是白菜價!
當然,治安官辦公室權力大得驚人,卻也不是沒有轄制,至少管理委員會就有壓制治安官辦公室的能力。
馬爾科也是大衛平克曼的直屬領導,他自信能控制好這個暴力機關,如此才敢將一張選票賣5萬刀,否則給再多錢也沒用。
隨著新人治安官登臺,大西洋城的百姓感覺出變天了,不過對他們影響不大。
黎耀陽贊助了大衛平克曼10萬刀,怎麼花是他的事,目的只有一個,盡最快速度將治安官辦公室收入囊中,從此改姓黎!
而大衛平克曼就是拿著黎耀陽的贊助大肆撒錢, 剛上臺二話不說, 每人發了100刀獎金, 美其名曰高溫補貼。
可現在才特麼3月, 太陽出軌了你知道不?
緊接著,他又拿出2萬刀給兩個巡邏隊配備了100把湯普森衝鋒槍,大大提高了他們的戰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