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啟程(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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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會兒,王飛開啟一個箱子,裡面只有一把槍,看上去就十分高大上。
“M500轉輪手槍——!”
“沙鷹聽說過吧?這把槍用的也是.50馬格南子彈,不過,這把槍子彈的火藥裝填量以及槍口動能,都比沙鷹多的多。”
“而它的威力可以說是手槍裡面最大的,一槍就能讓野豬失去行動力!”
“如果是打人的話……呵呵,有女生我就不多說了。”
程荼將信將疑的接過手槍,一入手就感到了一股沉重。
“這玩意真有那麼厲害?”
他扣了扣扳機,因為沒有上彈,只發出空倉的噠噠聲。
“我騙你有糖吃嗎?”王飛沒好氣道,“這槍唯一的優點就是威力大,其他啥也不是,軍事價值幾乎為零,一般都是狩獵用的,所以我們用的也少。”
“而且因為子彈太大,普通的左輪都是六發,它才五發。而且它後坐力非常大,不過是你,應該能輕鬆駕馭吧?”
說完,他頓了頓,拿胳膊肘捅了捅程荼問道:“哎,你要不要?你要我給你拿子彈。”
“行,我要了。”
帥就完事了!
一想起王飛剛才槍斃杜蘭克的樣子,程荼就心情澎湃。
用拳頭捶死,那隻能叫格殺。
讓子彈擊穿心臟,才叫處決!
“對了,你們三個要不也來把槍吧?”
白小咩捏了捏胳膊上幾乎沒有曲線的肌肉,幽幽開口:
“我想要輕一些的槍,最好沒有後坐力的那種。”
“沒有後坐力的槍,基本都不怎麼好看。”王飛搬來一箱東西放在一旁的桌子上,發出一陣金屬交錯的聲音。
“戈洛克17,或者短劍後坐力都很小,就是威力會打折扣,屬於自衛武器。”
“給,這裡面大概有一百多發子彈,夠你玩的了。”
程荼掀開箱蓋,看著裡面排放整齊的大號黃銅色子彈,認同的點點頭。
槍只是拿來裝杯用,真幹架還是得用拳頭。
“這個妹子,想好要什麼槍了嗎?”
白小咩的睫毛閃了閃,“算了,我不要了。”
她對槍本來也沒多大興趣,而且,她身上也沒有地方裝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