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犁一遍地皮(第1/3頁)
章節報錯
在聽到李景義認罪之後。
王崇幾乎是沒有給他任何反悔的時間。
直接將手中的供狀放到桌案之上。
朗聲對著在場所有人大聲宣判道:
“好!既然李景義你已認罪。”
“那本官現在就宣判!”
王崇說到這裡,頓了一頓,繼續說道:
“犯人李景義,於城東鍊鐵廠工地,無辜唆使家丁打傷多人,致一人骨折,多人受傷並損壞工地之上財物數件。”
“依大唐貞觀律,唆使家丁傷人者與傷人同罪。”
“所以本官現判處李景義賠償傷者贖銅二十五斤,賠償鍊鐵廠工地財物損失銅五斤。”
王崇說到這裡,停了下來,低頭望著公堂之中的李景義問道:
“你剛才已經自願要說賠償傷者贖銅了,這個賠償數目你有異議嗎?”
李景義聽王崇這樣問,臉上忍不住已經流露出了幾絲笑意。
趕緊忙不迭的就答應了下來,“沒異議,沒異議,不久一共三十斤銅嘛,我賠的起!”
銅換算成銅錢的話,一斤銅大約是一百五十文。
三十斤就是四千五百文。
按照大唐現如今的物價,五文錢就足夠買到一斗米。
四千五百文怎麼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錢了。
可他李景義手上有的是錢,賠這點贖銅他根本就不在乎。
相反,他的心裡此時已經在盤算著。
等會回去後,要怎麼才能把這個場子找回來了。
但讓李景義沒想到,也讓在外面圍觀的諸多岐州百姓也沒想到的是。
王崇在說出關於贖銅的判決後,卻又還繼續說道:
“故意傷人者,依唐律,當處流刑!”
“但本官念在你李景義自願繳納贖銅補償傷者。”
“特降罪一等,判為二等徒刑!”
“爾等家丁,同罪同罰!”
王崇說完之後,不顧在場的眾人都還沒反應過來。
拿起桌案之上的驚堂木,重重的拍了一下,高聲說道:
“退堂!”
聽到自己被判了個二等徒刑,李景義愣了一下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