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交手(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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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釋天和宙斯有很多共同點。
如果讓陸明說明神話中對宙斯的普遍印象,那毫無疑問是好色,或許還要加上男女不忌,箱庭之中也卻有宙斯好色的傳言,但那卻是‘大父神宣言’的衍生產物,因為‘一切自稱宙斯之子的生命都會得到宙斯認同’,衍生出了‘宙斯好色,孩子遍佈天下’的傳聞。
箱庭之中的宙斯,是少有的專情人設,或者說是腦殘粉人設,是蓋亞的超級粉絲。
在這方面,帝釋天也不遑多讓,被月兔拯救了之後已然心有所屬,帝釋天雖然對美女口上花花,但內心且專情的很。
帝釋天和宙斯的相近不僅於此。
同樣是神王,同樣是三位數中的最強者之一,同樣掌控著雷電,甚至同樣的心繫箱庭。
三位數最強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如天帝如唯一神等等,並不比宙斯和帝釋天遜色,但唯獨帝釋天和宙斯被拿來相提並論,可以看成在諸神的眼中,為這兩位相差不大的神靈強行組了cp。
可縱然同樣驅使著雷電,帝釋天和宙斯的戰鬥方式卻完全不同。
宙斯的神格側重於‘神王’,雷電是神王審判世間萬物的權能,宙斯御使雷電時,突出一個大氣磅礴,一道雷電制裁不了對手就十道,十道不行就一百道,一百道不行就繼續加量,繼續加出力,總有能劈死你的一天。
如果不是想將全力輸出留給反烏托邦魔王,宙斯是真打算靠全力硬劈八岐大蛇的,管你什麼靈格,管你怎麼無效了我的攻擊,防禦有沒有上限?
有?
有就接著加力,就不信奈何不了你。
而帝釋天不同。
靈格的變化會導致戰鬥方式的變化,在曾經作為魔王時期,帝釋天的戰鬥方式同樣不可一世,但在他改邪歸正化為善神後,他就開始為了維持正義和秩序,為了保護箱庭而努力。
如果說到箱庭中的最強神靈,帝釋天只是其中之一,但若是說到最強軍神,帝釋天則是唯一,並不強調作為神王的靈格,而是強調作為軍神的靈格,給予了帝釋天箱庭屈指可數的力量掌控能力。
漫天雷霆凝聚在帝釋天手上,雷霆之槍向阿茲達哈卡投擲而出。
對於箱庭眾神來說,第六宇宙速度是箱庭物理定義上可達到的極限,也是戰鬥的‘負擔’——僅僅是達到那個速度還好,但在箱庭的極限速度之下施展種種恩惠,負擔會更嚴重,且進出第六宇宙速度有延遲。
舉個例子,如同在高速公路上開車,假設高速公路設定上限速度90km,你開車狂踩油門,很輕易的達到了上限速度——達到90km的上限速度不難,可誰能瞬間達到上限速度,然後確保自己維持在這個速度,不超速哪怕一點?
不可能的。
瞬間從初始速加速到第六宇宙速度不難,難的是恰好消耗瞬間加速到第六宇宙速度的靈格,當事人為了短時間達到第六宇宙速度,通常情況下會付出過量的靈格,按照箱庭規則,這是在試圖打破箱庭的速度極限,在之後會被箱庭規則反擊,當事人反而會僵直一段時間。
所以,如果不維持在第六宇宙速度狀態的近身戰,在普通狀態的權能戰中,想要臨時切換為第六宇宙速度躲避攻擊是行不通的。
箱庭對三位數的限制可不僅僅是最多隻能維持自身一半靈格,恰恰相反,靈格限制只是所有限制中最小的一種,對於戰鬥出力,對於速度等方方面面均有限制。
正如古代發生戰爭,軍隊只活下來了一半人,但也只是‘活下來’了一半,如果算上輕傷重傷人數,能有一成完好無損就不錯了。
箱庭裡,靈格決定了絕對的戰鬥力,正如是否身強體壯決定了冷兵器時期的戰鬥力,可戰鬥手段的被限制,正如冷兵器時期被限制使用武器和鎧甲,同樣導致了戰鬥力不能完全發揮出來。
就比如箱庭之中,大招攻擊是躲不開的。
原本的同級別戰鬥中,若是速度流選手,倒是能試著透過速度躲避,但箱庭之中,諸神造成的攻擊的速度要經常超過諸神的移動速度,戰鬥之中除了拳拳到肉的肉搏戰外,落實到權能方面的戰鬥,要麼是見招拆招,要麼防禦,要麼乾脆讓敵人釋放不出來大招,躲避根本不可能——萬聖節女王可以,但那並非是倚靠速度,而是倚靠境界的權能迴避攻擊,本質上還是權能和權能的交鋒。
超速度的攻擊在出手的一瞬間,就意味著已經命中了——除非是被阻止。
對雷霆之槍,阿茲達哈卡以龍之遺影應對。
少有的,阿茲達哈卡採取了防禦架勢,龍影化為重重盾牌,雷霆之槍在連續擊碎了三層盾牌後在空中消散,只餘放電現象產生的噼裡啪啦聲響在空氣中迴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