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升日落。

時間總是這麼規律的走著。

一天二十四小時。

一成不變。

永遠不變。

這幾天顧遠哪裡都沒去,每天留在家裡陪著吳琴。

楊胖子也沒有打電話聯絡他。

一連在家裡呆了五天,顧遠閒不住了,這和以往快節奏的生活完全相反。

顧遠打算在這座久違的城市裡走走,順便看看哪個地段的辦公樓適合,他要重新組建一家公司了。

這座城市的變化挺大。

很多曾經熟悉的地方,顧遠都認不出來了。

逛了三個多小時。

想找個地方坐一會。

“顧遠?”一道略帶疑惑的聲音傳入耳朵裡。

顧遠駐足。

一名和他年齡相仿的女子,進入了的他的視線裡。

女子挽著一名男子的手臂,長相只能說一般,很普通,是那種丟在人海里根本找不出來的型別。

顧遠在看到這名女子後,他的瞳孔微微一縮。

許晴。

林夢珊大學時代最好的閨蜜之一,兩人當初同住一個宿舍。

生命中充滿了無數種巧合。

現在顧遠就遇到了其中一種,在這座自己長大的城市裡,遇到了曾經大學時代的熟人。

許晴拉著身旁的男子走到了顧遠面前,她眼眸中帶著輕視:“怎麼著?當年大學時代的風雲人物不認識我這個小角色了?”

顧遠神色恢復:“許晴,好巧。”

面對平淡的顧遠,許晴心中怒火慢慢浮現:“是好巧,但我根本不想遇到你,當年不聲不響從所有大學時代的朋友面前消失,你以為這樣很酷嗎?天才就是天才啊!做什麼事情都不會顧及別人的感受。”

“夢珊當年會看上你,真是瞎了眼睛。”

顧遠只是沉默。

或許此刻他只有沉默了。

他的確是一個混蛋,一個不折不扣的混蛋。

當年的離開或許是年輕氣盛,受不了那位百億企業家的輕蔑。

因為一時衝動做出選擇之後,想回頭也不能夠回了,應該是自尊心在作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