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最近網上的新聞你看了沒?”

“嗯?什麼新聞?”

“好像是一小鮮肉的粉絲在網上鬧事。”

“小鮮肉?”

正在寫東西的王晨有點奇怪的抬了抬頭。

對面坐著的李龍走過來隨手把平板遞給了王晨。

接過看了眼,貌似還真有不少人在網上罵自己來著。

“什麼情況?我們公司貌似沒有涉及娛樂圈吧?”

揉了揉腦門,王晨有些沒想明白。

如果說是一些沙雕的言論,那自己倒還能理解。

反正網路上什麼人都有。

但這一看就是有組織的攻擊,顯然不是一兩個沙雕能夠掀起來的。

“我查了下,就上週,金總準備請幾個大牌明星給自家的產品打打廣告,於是銷售部的人就推薦了一個當紅小鮮肉過來。”

“嗯,繼續說。”皺了皺眉,王晨點頭道。

“本來說好的是第二天上午十點商談,結果到了時間那邊卻爽約了,說有事要推遲兩個小時。金總雖然有些不高興但還是同意了,畢竟人都有急事,就把時間改在了下午四點。

然後到了下午,金總都等著了,那邊又出了么蛾子,一直到五點左右才到了公司。

本來吧也沒打算計較,哪知道對面一來張口就是五千萬的代言費。

說什麼他們粉絲基礎多,就這個價。

金總覺得不划算,就讓他們滾蛋了。

結果這件事不知道怎麼的就傳到了網路上,然後那個小鮮肉的粉絲就炸鍋了。”

李龍把事情稍微解釋了一下,聽的王晨是直搖腦袋。

靠,小鮮肉?五千萬?

這怎麼聽著這麼耳熟。

感情把自己這當成娛樂圈了。

冷笑一聲,王晨撇了撇嘴說道“還真是厲害了,這個小鮮肉我也知道,嘖,五千萬,他也配?”

“這我就不清楚了,反正現在他們家粉絲是鬧騰的挺兇。”

“呵,找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