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九章意外(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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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億日元啊……”艾託坐在位置上語氣若有所思。
papa跟明美姐說的要求,也是十億日元呢。
明美姐用廣田雅美的身份在一家銀行上班這件事他也是知道的。
“那家銀行叫什麼名字呢?”艾託向江守晃詢問道。
“千葉,千葉銀行。”江守晃這麼說道。
“我知道了。”得到回答的艾託點了點頭。
明美姐工作的銀行,就是千葉銀行。
看來明美姐從一開始就準備好了搶劫銀行,獲得十億日元,所以才會去銀行上班。
不過一個人的話,應該無法完成吧。
明美姐找了同伴嗎?是可以信任的同伴嗎?
明美姐作為銀行工作人員的同時也是內應,那應該還會有至少兩個成員負責實施搶劫行為,帶著錢離開。
這樣的話,明美姐就可以把她自己與搶劫桉撇乾淨了。
不愧是明美姐,很聰明呢。
不過搶到了十億日元的明美姐,應該會盡快找papa的。
“我覺得成為獵人也不錯呢,還能拿賞金。”艾託若有所思道。
“說的也對,江守家那一個億,與其被別人拿走,倒不如給我們,只不過我們不知道搶劫犯有什麼特點。”諸星秀樹端起茶杯喝了口茶。
沒有見過搶劫犯,也沒有搶劫犯的照片,想要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搶劫犯,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這件事我們不適合插手,那群搶劫犯被抓到的下場肯定是死,這種事情還是交給專業人士的好。”江守晃搖了搖頭。
“的確,這種事情不適合我們去做。”諸星秀樹點點頭。
“僱傭兵和獵人,也不是適合我們的身份。”他這麼說道。
僱傭兵是隻要有錢就什麼都做。
獵人也是為了獲取賞金,但是限制比僱傭兵要多,獵人的賞金都是警視廳或警察廳給的,抓捕犯人的賞金,要求是活口。
他們因為自己殺人可以,但是不能因為別人給錢而殺人。
無論是僱傭兵也好,還是獵人也好,都是被金錢驅使的走狗。
而他們不能當其他人的走狗。
他們應當是用錢驅使走狗的人。
艾託沒有說話,內心正在思考著要不要去註冊個僱傭兵或者獵人身份,畢竟他已經拿到獵人執照了,可以正式上崗了。
《輪迴樂園》
至於諸星他們說的不適合,應該是說他們太弱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