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是手段,勝利是目的。”——牌棋手。

“叮。”

進入遊戲後,耳邊直接響起了來自系統的提示音。這次的規則似乎很複雜,長長的一段。

“本局遊戲中,玩家分為以下三個陣營,分別為罪犯、警察、平民。”

“罪犯共三人,每個罪犯需完成自己抽取到的六張犯罪牌並保證遊戲結束時自身存活。”

“警察共三人,要將所有犯罪者送入監獄,若所有犯罪者都已死亡或處於監獄中,則遊戲結束,全體警察獲勝。”

“平民共九人,包括律師、商人、保鏢、偵探,愛人和四個普通人。遊戲結束時完成自己的任務並保證自身存活則勝利。”

“每天分三個時間段,自由討論時間,審判時間,隱秘活動時間。

“自由討論時間禁止互相攻擊,禁止出牌。只能交流討論和進行報案。報案後進入審判時間。若無人報案,則跳過審判時間。”

“審判時間可以互相出牌,出具證據,若警察能在此階段證明一個人進行了犯罪活動。可將其逮捕入監獄中,入獄時間等同於犯罪牌上的刑期,刑期累計達到十天則宣判死刑直接出局。在監獄中無法對外界的人出牌。刑期結束後出獄。”

“隱秘活動時間出牌無人能看到。隱秘活動時間未出牌的,視為有不在場證明。”

“每天可從犯罪牌組或普通牌組中抽取兩張牌。”

“讀心能力已禁用。”

“你的身份是,罪犯。你將抽取獲得六張犯罪牌。”

殺人*2

綁架*1

偽證*1

欺詐*2

吳輝簡單翻看了一下犯罪牌的說明。殺人就是可以對一個人發起攻擊並將其擊殺,刑期10。綁架可以囚禁一個人,刑期5。偽證可以偽造犯罪現場遺留的證據,刑期3,欺詐是可以在面對審訊時說假話,刑期2。

他今天抽了兩張普通牌。獲得一張調查,一張審訊。

調查是對有人報案的罪行或你發現的犯罪現場使用的,可以獲得犯罪者的一些資訊。審訊對任意一個使用,對方不得撒謊。但可以拒絕回答。

有些人的身份對所有人公開,警察、保鏢,律師這三個都是。警察每天可免費使用一張調查,一張審訊和一張追蹤。追蹤使用後可以獲得一個人下面一天所做的事情。

律師和保鏢可僱傭,每次僱傭他們要花費一張金幣牌。律師每回合獲得一張辯護,辯護可以在審判時使用,讓刑期減半(向上取整)。

保鏢每回合獲得一張保護,保護使用後,如果有人想對保護目標進行犯罪必須先擊敗他。

以上說的所有牌都可以從牌堆中抽出。

第一天,自由交流環節。

一共十五個玩家,放眼望去,杜子明,趙星巒,吳輝擊敗過的手小隊無名指,九色小隊紫,星空馬戲團的腹語師,圖書館的福爾摩斯、莫里亞蒂,蟲繭的圓蛛,行軍蟻,百花樓的紫羅蘭,路人柯文北,軍方上校陸南。

全是吳輝認識的玩家,當然有些是一起進入過遊戲,有些是現實中認識,還有些只是在資料上看過。

擺在明面上的五個人分別是,警察:杜子明,腹語師,無名指。律師:趙星巒。保鏢: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