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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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我肯定不會逞強。”
這點,吳輝相信。任音是個比他更謹慎的人。應該說只要收益不錯,吳輝是很有冒險精神的。他主要是算算數學期望怎麼樣。如果數學期望是虧本的就會放棄。
任音的話,會把生命看得更重些。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
她暫時沒有查出帶走鄧如齊的人是誰。其實主要是因為任音陷入了思維盲區,一直在審判庭內部找敵人。
實際上,帶走鄧如齊的卻是。
帕爾曼名下的一支手小隊。
這些中級玩家起步,五人一支的手小隊。號稱五百個屬於嚴重吹牛逼。但一百來個是有的。
雖然帕爾曼的成員不少,可也不能全都是手小隊這種小隊形式的外勤人員。
眼前這支,只有小指是之前出場過的。剩下的……都因為九色的戰鬥而換了人。
拇指,食指,中指,無名指,小指。
近戰,射手(遠端),法師(火力覆蓋),刺客(偵查),輔助。
這樣標準的小隊,在戰鬥中沒有短板,很容易就能戰勝超越自身實力的敵人。
小隊隊長食指是個在非洲戰場上混過的僱傭兵。沒有成為玩家時就靠槍殺過很多人,現在也是一身悍匪氣質。
叼著煙,站在鄧如齊身邊。食指手持兩把手槍,揹著一杆大噴子:“草,也不知道僱主什麼時候來接人。”
“老大,這樣接私活,總部知道了怎麼辦?”腰間也彆著一把手槍,手中抱著黑色長刀,口音有點奇怪的拇指問道。
“怕個卵。”食指很無所謂:“我二舅在脊骨部門當部長。我們只要分潤一點,有什麼事情他都能壓著。”
“行吧。”拇指沒有多糾結這個問題。
中指看起來很年輕,一副很輕浮的樣子,肩膀上是一門加特林和一門重炮,身體也被沉重的外骨骼裝甲覆蓋:“啊啊啊,在這裡待著好無聊的說。”
“要有點耐心……除了隊長和我,你們應該都是第一次幹這種劫獄綁架的活吧?”穿著一身運動服,手中拿著把小刀的無名指說:“這和在戰場上打打殺殺可不一樣。”
“南林還是一個難度比較低的小地方,我們花點時間就能搞定了。如果是去那些洲府大監獄,或者去幫反抗軍從人聯軍營裡救人,那才刺激。”
無名指說完長篇大論,就又站回角落,給自己戴了個鴨舌帽。他也算是一個僱傭兵,但卻是幹一些城市內的工作。比如暗殺,盜竊,綁票,劫獄,搶銀行之類的。
唯一反對這次行動的小指一言不發,似乎有些靦腆。他和隊友們還沒混熟,同時不太想得罪其他人。
所以雖然不贊同,卻始終沉默。
在這群犯罪分子面前,鄧如齊瑟瑟發抖,但他把鐵手的名字搬出來都沒用。說其他的自然更沒用了。
一直以來,大家都看在鐵手的面子上讓著鄧如齊。
碰到不在意鐵手的人。他才能意識到,自己根本什麼都不是,就是純粹的一個廢物。
ps今天第一更。不好意思,睡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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