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時兮正要說知道了,餘光卻瞥見了他面板上的那個小圖案,她的眸光一頓,忽地抓住他的手。

摘了佛珠之後,沈妄手腕上的那個小紋身就露了出來,手錶下面似乎還有,被黑色的錶帶遮住了,只露出一條細長的線。

林時兮直接把他手錶給摘掉了,終於看清了他手腕上的那處紋身。

是她的名字。

也是沈妄的字型,一眼就能認得出來,都說字如其人,沈妄的字和他這個人一樣,漂亮又鋒利,透著一股冷淡的銳氣。

林時兮愣了好一會兒,才抬頭問他:“這是什麼時候弄的?”

“有幾年了吧。”沈妄回想了一下,具體是哪天也想不起來了,反正就是高一從三佛山回來之後。

那之後的某個週末,他四叔過來走親戚,堂妹也跟著過來了,堂妹是學美術的,興趣愛好是紋身,來的時候帶了全套工具。

等四叔一家走的時候,沈妄手腕上就多了這麼個紋身。

林時兮盯著他的手腕看了許久,心裡說不清是什麼感覺,指尖輕輕摸了一下:“沈妄,這個東西是弄不掉的。”

就算是洗掉了,也會在面板上留下印記。

沈妄反手扣住她的手指,嗓音是一慣的平靜而輕淡:“沒打算弄掉。”

林時兮垂下去的睫毛扇了扇,抿唇道:“我都不知道你弄了這個。”

“你不知道的事兒還多著呢。”沈妄勾起唇角,得寸進尺的語氣,“所以你以後得對我好點。”

林時兮因他的語氣而笑:“我對你還不夠好嗎?”

“對我好,你還要養別的小狗?”沈妄挑起眉來。

咦,昨天的事還記得啊?

還以為他喝斷片兒了呢。

“那我要是堅持養的話,你是不是還要邦邦兩拳捶飛我的小狗?”林時兮笑著問他。

“不捶了。”沈妄說,“你吃軟不吃硬。”

唔,倒是對她的性格摸得挺清楚。

“我跟你撒嬌。”沈妄又說。

林時兮:“?”

“據我的經驗,撒嬌這一套對你更管用。”

“……”

別,猛犬撒嬌,有點受不住。

***

六點半,兩人下樓吃飯。

天還亮著,太陽還沒完全落下去,但空氣中的悶熱已經散了不少,晚風吹來了海水的氣息,海邊的沙灘上已經熱鬧起來了。

吃完飯,林時兮也不急著回去,跟沈妄並排走在沙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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