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換地權益書與家族內訌(7K大章,求訂閱~)(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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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隆中心!
楚歡坐在自己的辦公室內,對面坐著的是恆隆地產的總經理何秉光。
“現在香江新界的換地權益書多少錢?”
60年代的時候,香江人口急速膨脹,港島和九龍的市區土地供應愈來愈短缺,港府在新界推行新市鎮發展計劃,荃灣是首個目標。
發展新市鎮,往往需要興建基礎設施和學校、醫院等公用場所,因而要徵收大量土地。
1960年1月前,要徵收私人土地作公共用途,港府須向土地擁有者支付現金作為補償。
1960年1月至1983年3月,港府為了減少現金支出,向擬徵收私人土地的擁有者發出“換地權益書”,地的擁有者可選擇收取現金,或日後在新界任何新市鎮發展區換取建築用地。
為新市鎮發展而徵收的土地,多是農地。
按換地權益書規定,每5方尺的農地,將來可換取2方尺的建築用地,這一類換地權益書被稱為乙種換地權益書。
每方尺的建築用地,將來可換取同樣方尺的建築用地,這一類的換地權益書被稱為甲種換地權益書。
新界大多數村民基於傳統觀念和價值觀,寧要土地,不要現金,於是絕大部分的土地擁有者都選擇了將來換地。
這也是當初楚歡之所以答應與港府合作進行移山填海的工程時,港府的要價那麼低的原因,因為這不需要港府拿華業城的地去和沙田的土著換取換地權益書。
香江這個地方地皮是有限的,當香江島,九龍的被開發的差不多的時候,港府就只能是向新界發展了。
實際上港府已經在這麼做了,就比如現在華業城所在的沙田新市鎮,就是如此!
既然在楚歡的商業版圖中,有地產行業這一項,那楚歡自然就要為公司的未來發展做準備了。
那麼新界的換地權益書就是不可避免的一件事情。
昨天晚上楚歡與曹雲裳說的掙點零花錢,實際上就是收購新界的換地權益書這件事情,而楚歡之所以想起這件事情,不是因為看到了李釗基!
話說,李釗基的恆基兆業能夠發展起來,實際上也是因為其收購了大批的新界換地權益書,囤積了海量的新界土地,這才讓恆基兆業在將來能夠有這源源不斷的地皮供其開發。
其實不只是恆基兆業,新鴻基,長實這樣的地產公司都有收購。
真正讓楚歡想起換地權益書這件事情的是南豐地產的陳庭驊。
陳庭驊的南豐地產可以說是香江最早收購換地權益書的地產公司了。
此時南豐地產保守估計擁有30多萬方尺的乙種換地權益書。
陳庭驊去世之後,他的兩個女兒更是因為這一份遺產,鬧起了香江豪門傳統戲碼,豪門爭產桉!
不過現在香江的房地產商看到的還都是香江島,九龍這兩個區域的地產生意,所以除了陳庭驊因為其南豐紡織的廠址就在荃灣,開始收購新界的換地權益書外,其他的公司眼光還沒有那麼遠呢。
何秉光自然也就看不到了,想了一下跟楚歡講道:“現在新界的地價基本上是在20到30每方尺左右。”
不同的換地權益書有著不同的方尺計算,所以在楚歡詢問新界的換地權益書的價錢時,何秉光回答的是新界的地價。
等到了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的時候,香江換地權益書的炒買之風達到了巔峰,因為那個時候香江的房地產商也都看出了香江的地產發展勢必要在新界開闢新的戰場了。
到時候價格至少能翻七八倍!
當然了,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到了那個時候,港府也發現了他們竟然積欠下138公頃“地債”,於是港府在1983年3月的時候,停止了換地權益書的發放。
而換地權益書的出現其實也代表著香江新界另外一種具有強烈特色的地產政策的出現,那就是丁權!
就是電影《竊聽風雲3》中講的那個故事。
想要開發新界,僅僅依靠一個換地權益書是沒有辦法得到新界原住民的同意的,於是港府與新界原住民談判,最終給了他們丁權這一特色的地產政策。
丁權規定是隻要年滿18週歲,父以上的字輩是源自1890年代新界認可的鄉村居民,而且必須是男性,每一個人就可以申請一次認可範圍內,建造範圍3層高,最高不得超過8.23米,每層面積不超過700尺的丁屋。
根據丁權申請建的屋,就是丁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