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鄧佳佳出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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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李威所在的it公司自查報案,在詐騙之外,他再次多了一個罪名,職務侵佔罪。
由於不是國有企業、不是公務人員,不能按貪汙受賄定罪,國內對私營企業的貪汙受賄稱為職務侵佔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綜上,職務侵佔罪的入罪標準是6萬元。金額大於6萬,不滿100萬元者,屬於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百萬以上,三百萬以下,屬於數額巨大,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再加上另一個詐騙罪,根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金額超過五十萬,屬於金額特別巨大。
根據刑法規定,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僅僅詐騙這一項,李威的刑期最低十年起步,最高無期徒刑。
如果兩項罪名相加,即便李威認罪態度良好,積極賠償,受害方選擇諒解,法院給予輕判,最低刑期也是十五年。
稍微重點,基本上就是無期徒刑了。
但,有李牧在,不可能諒解,李威公司那邊也不可能選擇諒解。
在受害雙方都要求重判的情況下,判處李威無期徒刑的機率還真不少。
不過,這件案子,還要走不短的程式,等法院真正判下來,大概在幾個月之後了。
倒是鄧輝的案子,這兩天剛剛宣判,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半。
宣判那天,鄧佳佳也去了,沒有悲傷,也沒有喜悅,彷彿是一個無關的路人。
是釋然,是輕鬆,從此以後,壓在心頭的陰霾徹底沒了,可以自由自在,輕鬆愉快的開啟新生活。
鄧佳佳留學的事辦得很順利,最近就要結束預科班的學習,啟程前往英國,開啟留學之旅。
眼看走的時間越來越近,鄧佳佳最近表現的越發瘋狂,彷彿想天天黏在李牧身上,一時也不捨得分開。
想到這是她在國內待的最後一點時間,不想橫生節枝,出什麼么蛾子,李牧只能儘量答應她的要求。
時間一晃,一個多星期過去,終於到了啟程的日子。
首都國際機場,候機室內,鄧佳佳趴在李牧懷裡,哭的眼淚婆娑。
“我留學幾年就回來了,你千萬不能忘了我。”
“忘不了,放心吧,我怎麼會忘了我們家佳佳呢!”
“那你保證。”
“我保證!”
“那你要經常給我打電話,人家會天天想你的。”
李牧安慰:“行,不過你學業為重,去了英國就別操心國內的事了,好好學習。”
“我希望幾年後,看到一個自信陽光,成為海歸精英的鄧佳佳。”
鄧佳佳用力點點頭:“我會的牧哥,會努力學習,讓自己變得更優秀。”
李牧笑了笑:“好,我也希望能看到一個全新的佳佳妹妹。”
這時,航班的旅客已經開始陸陸續續過安檢了。
李牧道:“好了,去吧!”
鄧佳佳眼圈紅紅的,又撲上來和李牧擁吻了一會,才依依不捨得向安檢口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