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再相遇(第1/3頁)
章節報錯
開車駛出託尼的豪宅。
希娃一臉興奮的喊道。
“李,我要吃大餐。”
李文傑心情大好,滿口答應道。
“沒問題,金拱門還是KFC,想吃什麼隨便點,今天全場消費我買單。”
“哦No!”
希娃聽到後小臉頓時拉了下來,一臉嫌棄痛呼,隨即說道:“我們可以去吃其他料理嗎?我討厭炸雞薯條。”
李文傑聞聲向著剛入賬的鉅款,很是大氣的說道。
“好吧,今天我高興,說吧你想吃什麼,只要不過分都可以滿足你。”
希娃聞聲不知道從哪掏出一張宣傳單,小臉興奮的揮舞著宣傳單,對著李文傑說道:“唐人街新開了一家飯店,開業打五折,價格超級划算的,我們吃這個怎麼樣?”
李文傑聞聲不禁笑了一下,答應了下來:“可以沒問題,對了飯店叫什麼名字?”
“川菜館?”
希娃結結巴巴的讀著拼音,說道。
李文傑聽完一愣,扭頭看了一眼希娃,差點沒笑出來,打趣的說道:“你確定去吃這家餐廳嗎?確定下來可就不能換了。”
希娃以為是李文傑嫌貴,鄙夷的說道。
“就去這家餐廳,李你賺了那麼多錢,不要這麼吝嗇呀!”
“好吧,希望一會你不會反悔。”
“No,我從不會反悔!”
…………
開車來到唐人街。
找了車位把車停好,按照宣傳單上的地址,尋找起飯館的位置。
看著上面的地址,應該在林禾山的武館附近,大半年沒來唐人街了,不過這裡還是老樣子,沒什麼新的變化。
沒一會。
李文傑就在林禾山武館的不遠處,找到了:川菜館。
推門進去,飯館零散坐著兩桌人,看樣子生意不是很好的樣子。
李文傑拉著希娃在椅子上坐下,至於提莫?現在估計在車子後座上隱身呢。
李文傑可不想因為吃個飯,被一大堆人圍觀,再說提莫應該不會喜歡川菜吧?
這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