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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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也許不足夠考驗一個男人的真心,就像霍明安。
她陪他從籍籍無名到人前顯貴,十年,她人生中最絢爛的年華,滿心歡喜,一腔熱忱,最後都餵了狗。
所以,她並沒指望宋承郗能真的等她,不過是不願看到他眼下的失望。
人生苦短,何必互相折磨呢。
可凌霜這麼說的結果,就是宋承郗激動到發了狂似的,狠狠地把她折騰了兩個多小時。
沒有繼續,是因為他還要趁著天沒亮再翻牆回去。
凌霜累得很了,根本不知道他是什麼時候走的。
她一直睡到十點多才醒,迷迷糊糊地從床上坐起,睜開眼睛,忽然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
整個房間的地上,全部鋪滿了玫瑰花瓣,天花板和牆上,滿滿當當地掛著粉色的氣球,一眼看去,就像結婚的新房一樣。
在她睡著的時候,他都幹了些什麼啊。
凌霜嘆了口氣,低頭,看到床邊不遠的地方有一塊被花瓣覆蓋的凸起。
她走過去,拂去上面的花瓣,見下面是個木質的八音盒。
上面還貼著一張卡片,字跡好看地寫著七夕快樂四個字。
凌霜開啟八音盒的蓋子,裡面的旋轉木馬立刻轉動了起來,發出悅耳的機械音,是貝多芬的《致愛麗絲》。
即便是年少時的霍明安,都不曾為她做過這樣的事。
凌霜看著旋轉木馬上親吻的兩個小人兒,看著看著,眼睛就溼了。
“傻子。”她也不知道是說在她自己,還是說宋承郗。
手機鈴聲適時響起,凌霜站了起來,從枕頭底下拿出手機。
“補你七夕的禮物,喜歡嗎?”宋承郗問得小心翼翼。
凌霜不知道怎麼的,腦子裡全是一隻小狗搖著尾巴等她回應的畫面,忍不住就笑了。
怕被他聽到,她低低地嗯了一聲。
“你感冒了?”宋承郗聽她的聲音有些悶,緊張了起來。
“沒有。”凌霜止住笑,輕咳一聲,“剛睡醒,嗓子有點癢。”
“哦。”宋承郗沉默了一會兒,許久才又說,“我爸讓我到公司幫忙,他看得我很緊,我暫時不能去你那邊了。”
“那挺好的,你好好上班吧。”凌霜忽略掉心裡剛才一閃而逝的失落,給他鼓勵道,“加油,宋先生。”
宋承郗其實一點都不想去,他不喜歡那種整天像戴著面具一樣的生活,可是他知道,如果他不能變得足夠強大,他就沒辦法保護凌霜,就不能跟她永遠在一起。
凌霜知道他在想什麼,不過兩人一旦融入不同的環境裡,各種距離就會越來越明顯。
說不定,他就會自然而然地離開她了。
這其實,是對他們來說最好的結果。
她終於選到了一家還不錯的公司,正好今天跟他們的CEO見面。
對方說了約定地點,叫北城南潯,還給他發了個定位,她也沒看,直接匯入了導航。
可她下了車才發現,取個那麼文藝的名字,居然是家歌城。
她轉身就往回走,從裡面出來個女人,文文靜靜地在後面叫道:“凌霜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