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章 1.5億的決定(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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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川沉吟了片刻,問道:“掛靠的話,經紀約需要轉過來嗎?”
“只要保留控股權,就不需要轉,如果失去了控股權,就必須轉。”
“哦。”
李川點了點頭,也沒有說什麼。
蔣澤宇說的沒錯,“經紀約要不要轉到三木網路”這一點,確實要看控股權的歸屬。
三木網路有一個非常堅定的立場,就是要對旗下的藝人保持絕對的控制權。
想要保持對藝人的絕對控制權,就必須把對方的經紀約握在手裡。
如何把對方的經紀約握在手裡?
此前,三木網路都是直接簽約。
直接簽約的藝人,經紀約百分之百歸屬於三木網路……這一點,沒有任何疑問。
不過,直接簽約並不是唯一的解決方案。
想要將藝人的經紀約握在手裡,並不一定要百分之百持股。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只要持股比例超過50%,就擁有了這家公司的控股權。
擁有了控股權,就可以對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如此,也就相當於把藝人的經紀約握在自己手裡了。
既然經紀約已經握在自己手裡,那就不需要再轉到三木網路了,留在“小公司”內部,同樣可以達成目的。
“如果要保留控股權的話,那最多隻能出讓49%了。”
李川想了想,又道:“出讓49%,我們可以回收七千多萬,這倒是個好主意,不過,這麼多錢,楊超越掏不起啊。
楊超越去年才火,距今,還不到一年……這不到一年的時間,她雖然也掙了不少錢,但大部分被騰訊、哇唧唧哇、聞瀾文化這幾方拿走了,留在她手裡的,也就幾百萬。
她只有幾百萬,卻讓她掏出七千多萬來買股份,這是不現實的。”
“沒關係,可以慢慢來。”
蔣澤宇擺了擺手,道:“她現在沒有七千多萬,不代表以後沒有……按你說的,她的直播帶貨能做起來,並且能夠保持相對穩定直播的節奏,那一年甚至半年,就可能賺回來了。”
“能賺回來,她也不一定願意啊。”
李川微微搖頭道:“她雖然文化水平不高,但人還是挺聰明的,而且特別財迷,你讓她掏出七千多萬來買股份,她大機率不會同意。”
“可以少賣一點,只賣10%,或者20%,咱們回收個兩三千萬,應該還可以吧?”
“不好說。”
李川撇了撇嘴,道:“我覺得,她可能一分錢都不願意掏。”
“那就沒辦法了。”
蔣澤宇攤了攤手,道:“只能再找壽偉達問一問了,看他願不願意保留一部分股份。”
李川想了想,擺手道:“你現在去問吧,我也給楊超越打個電話,要是行,咱們再商量。”
“好。”
蔣澤宇應了一聲,起身離開了辦公室。
李川目送蔣澤宇離去,當下也掏出手機,撥打了楊超越的電話。
電話響了兩聲,被接通。
楊超越:“喂。”
李川:“你在哪呢?”
楊超越:“在長沙。”
李川:“長沙?在那邊錄節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