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再次購買比特幣(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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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定下,兩人又溝通了許多細節。
溝通完,又開啟了一場“戰鬥”。
“戰鬥”結束,他們都有些累了,便互相抱在一起,沉沉的睡了過去。
醒來,已經是中午了。
舒暢打電話給酒店前臺,要了一頓午飯。
兩人吃完,簡單收拾了一下,然後一起離開了酒店,趕往了三木網路。
去公司的目的,是為了籤合同。
不過,不是籤正式的經紀合同,而是意向合同。
舒暢雖然已經同意了簽約三木網路,但此事還沒有完全確定。
舒暢作為明星,有自己的獨立工作室和團隊,不能一拍腦門,說籤就籤。正式簽約之前,她還需要做一些準備工作,比如跟經紀人進行溝通、跟團隊的小夥伴們商量、跟之前代言的廣告商們協調等等。
這些工作,不是一天兩天能完成的。
因此,舒暢需要回去一趟,把這些事挨個處理妥當,才能正式簽約。
李川聽說了她的情況,想了想,便提出了“籤意向合同”這一形式。
意向合同,顧名思義,就是雙方在正式簽約之前,先草簽一份合同來保證後續能夠順利簽約……草簽的合同,必須設定違約金或者其他的賠償責任,之前達成的一致意見也可以列上去,但是作用並不大,因為正式簽約的時候,還會再討論。
意向合同還是挺有意義的,如果沒有這份合同,雙方分開之後,都會擔心出問題,到時候溝通、合作起來,不會太順暢;有了這份合同,情況就不一樣了,有賠償責任在身,雙方都能安下心來工作,即便發生意外,也不用擔心造成損失,這樣溝通、合作起來,效果會好很多。
舒暢也明白這一點,所以沒有提出異議。
……
下午兩點左右,李川和舒暢來到了三木網路。
今天是週日,公司放假休息,一個人都沒有。
不過,既然要籤合同,李川還是將法務部的主辦律師——孫韜,叫了過來。
孫韜也是下午兩點左右到的,他跟李川和舒暢只差了一班電梯,李川和舒暢前腳到,他後腳就來了。
李川沒想到這一點,差點遭重。
當時,他和舒暢走出電梯,舒暢走在他前面,他從後面看著舒暢的背影,體內突然湧出了一股“火”氣。
他一個沒忍住,幾步上前,就從後面摟住了舒暢,大口的吃起了豆腐。
然而,他剛吃了不到一分鐘,身後的電梯就響了。
回頭一看,竟然是孫韜!
好在他之前反應快,在電梯門開啟之前,就鬆開了舒暢,並且做了一番掩飾;舒暢也是演員出身,調整的很快,掩飾的也非常好。
如此,方才躲過了一劫。
幾人來到公司,坐到會議室內,進行了一番溝通。
孫韜聽明白事情的原委後,開始起草合同。
意向合同的內容比較簡單,不到半小時就搞定了。
李川和舒暢各自檢查了一遍,確認沒有問題後,分別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簽完合同,李川就和舒暢分開了。
舒暢要回酒店收拾東西,準備乘坐傍晚的飛機回BJ。
李川則留在公司,單獨跟孫韜交流起了“規章制度”一事。
“規章制度”一事,要由行政部和法務部一同負責。
昨天晚上,李川已經跟行政部(朱辰偉)溝透過了,法務部卻還沒收到訊息。
孫韜雖然不是名義上的法務部主管,但他作為主辦律師,平時負責管理和統籌法務部的各項工作,基本上也跟法務部主管差不多了。
公司平時有什麼事,都是找他。
眼下,他既然來了,李川又正好有時間,自然要與其溝通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