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七點左右,李川就與周總簽訂了交易合同。

進展的有點快,這主要是因為周總的態度太爽快了。

當“2400萬”的價格談定之後,剩下的諸多細枝末節,周總都不在乎了,甚至連恆源惠超市賬上的二十多萬,他都沒有要,似乎是打定住了主意:要當天解決,不再跑第二趟。

眼見對方如此爽快,李川也難得大氣了一回,他表示:“2400萬”將於七天內,一次性全款付清。

一次性全款付清……這種事,他還是第一次幹。

按照他的性格,“2400萬”這麼大的數額,怎麼著也得搞個分期付款……這跟有沒有錢沒關係,主要是錢每在賬上待一天,他就能多收一天的利息,同時也能減輕公司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對於一個合格的商人而言,“付款”這種事,能拖就儘量拖,其好處永遠大於壞處。

他今天之所以破例,也是看周總的態度太爽快了,他再扣扣搜搜的,有些不好意思,便乾脆也跟著“爽快”了一把。

周總聽聞他願意一次性付清全款,態度更積極了,他明確的說:2400萬就是恆源惠超市的整體打包價,他們連一個塑膠袋都不會帶走。

此話一出,雙方也就不用談了,直接起草合同就可以了。

合同的內容也比較簡單,因為沒有那麼多的細枝末節,只需要明確三個條款就可以了:

1、2400萬是恆源惠超市的整體打包價,包括所有的動產和不動產;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李川方面需要在七天內,一次性付清全款;

3、周總方面需要在一個月內,協助李川方面辦理不動產過戶手續。

以上三個條款確定下來,另外再附帶一份產權證明、一份貨品庫存資訊(超市內部有系統,直接列印即可),外加十幾張附件照片,基本上就差不多了。

這樣一份相對簡單的合同,他們不到一個小時就搞定了。

超市內部有印表機,他們各自列印了一份,檢查無誤後,便正式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晚上七點十分左右,眾人離開了辦公室,聚集到了恆源惠超市門前。

雙方互相道別,周總一行人坐上了一輛賓士s級轎車,離開了此地。

李川站在原地,望著賓士s級的車身消失,扭頭對著身邊的陳晨道:“你說,他這算不算是食言?”

“嗯?”

陳晨面露疑惑,顯然沒明白李川的意思。

“他之前說,他們連一個塑膠袋都不會帶走,可現在,他們帶走了十幾張a4紙……”

“啊?”

陳晨愣了一下,隨即反應過來,抬手輕錘了李川一拳,有些好笑道:“你這麼摳啊,連合同的紙錢都要算?”

“哈哈。”

李川大笑一聲,道:“這是他自己說的嘛,單論價格,十幾張a4紙可比一個塑膠袋貴多了。”

“行了,別耍寶了,趕緊回去吧,待在這兒容易著涼。”

馬曉蓮走了過來,她嘴上“批評”了一句,但臉上始終帶著一絲笑意。

合同簽訂,就代表著恆源惠超市現在是屬於他們的了……這一點,讓他們非常興奮,只是出於矜持,沒有過份的展示出來。

李川剛才也是心情暢快之餘,隨便開了個玩笑。

他再摳,也不可能連合同的紙錢都不願意出,況且……他也不算太摳。

眾人回到辦公室,坐下。

適時,恆源惠超市的經理湊了了過來……哦,不對,現在應該說是“原經理”了。

原經理名叫“呂航”,此前是周總的助理,幾年前被安排到恆源惠超市當了經理,他屬於周總的鐵桿親信,未來肯定是要跟著周總走的,想留也留不住。

當然,李川也不想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