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小楊哥兄弟倆與三木傳媒正式簽約。

李川也是第一次知道了他們的真實姓名。

原來,小楊哥兄弟倆根本就不姓“楊”,而姓“張”。之所以叫“小楊哥”、“大楊哥”,是因為他們的名字裡都有一個“楊”字。

大楊哥叫“張開楊”,小楊哥叫“張慶楊”。

名字倒是很好記,只不過不如“大楊、小楊”叫著順口。

小楊哥兄弟倆的合同,李川沒有套用之前的模板,而是專門聘請律師重新起草的。

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們的合同跟其他人的差別太大了。

劉欣彤等人,跟三木傳媒籤的都是線下全約。

所謂的線下全約,就是所有的經紀業務都包含在內,短影片、直播、線下活動、商演、演戲、唱歌、參加綜藝等等,只要是跟藝人經紀相關的,統統都歸三木傳媒管理。

線下全約不受平臺限制,無論是抖音、快手,還是虎牙、鬥魚,即便是騰訊、優酷、愛奇藝,也統統都要經過三木傳媒,該管的一定會管,該抽的成也一分都不會少。

瘋狂小楊哥作為已經成熟且小有名氣的網紅,當然不會跟李川籤什麼線下全約。

他們屬於線上簽約、線下補充。

所謂的線上簽約,就是走抖音官方的線上簽約渠道,包含的經紀業務通常只有兩類:短影片和直播,其他的諸如線下活動、商演、演戲、唱歌、參加綜藝等等,三木傳媒統統都管不到。

而且線上簽約的平臺,只限於抖音。

瘋狂小楊哥在抖音,是三木傳媒旗下的達人,受三木傳媒管理,而在其他平臺,瘋狂小楊哥跟三木傳媒沒有半毛錢關係,小楊哥兄弟倆無論幹什麼,三木傳媒都管不到。

至於線下補充,則是將他們之前商量好的一些條件,補充到協議中去。

比如“三木傳媒要拿出5%的廣告分成,對瘋狂小楊哥的影片進行流量扶持”這一點,沒辦法線上上合同中體現出來,所以只能補充到線下合同中去。

線下合同的內容,跟之前商量好的差不多,只在某些細微處有改動。

其中有一個改動的點比較關鍵,那就是關於簽約費的問題。

簽約費,三百萬。

這是之前就商量好的,沒法改,但在具體的支付方式上,李川耍了個心眼。

三百萬簽約費該如何支付,線下合同是這樣規定的:

【甲方:三木傳媒】

【乙方:瘋狂小楊哥(張開楊、張慶楊)】

簽約費總金額:300萬元。

分三期支付,每期金額為:100萬元。

1.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需在七天內,將第一期款項(扣除相應稅費後)轉入乙方銀行賬戶。

2.從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乙方需在抖音平臺更新影片數量超過10條(包括10條)。

乙方若達標,則甲方需在七天內,將第二期款項(扣除相應稅費後)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若不達標,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第二期款項。

3.從合同簽訂之日起,180天內,乙方需在抖音平臺更新影片數量超過20條(包括20條)。

乙方若達標,則甲方需在七天內,將第三期款項(扣除相應稅費後)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若不達標,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第二期款項。

李川要求這樣做,在外人看來,是為了規避風險。

這從客觀角度上是可以理解的,畢竟現在“網紅坑簽約費”的例子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