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你要老婆不要(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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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雲開始向眾人講解小說家的知識,李長歌靜靜聽著,才發現有些東西就連以前的李長歌也不知道。
在九鼎大陸上,小說家所著的文章若能達到“千人追捧”、“萬人追捧”乃至“千萬人追捧”的境界,便能獲得一些超凡的能力,甚至能夠召喚書靈輔助戰鬥。
而閱讀小說家的文章也能受到好處,在小說文氣的薰陶下,即便是讀者也能從小說之中領悟到一些東西。
區別是著書者直接掌握書中的能力,而閱書者則要自己去領悟。
“相當於一個創造了武功,另一個去學……如果《神鵰俠侶》能夠達到萬人追捧的境界,我也能從中直接學會一門武功或者一種知識……”李長歌心中對這個神奇的世界感到一陣嚮往。
學會武俠小說中的武功不算什麼,倘若是仙俠小說……乃至神魔小說呢?
接著徐雲又講到這世間的妖魔鬼怪,魑魅魍魎。
就大商而言,東有妖王盤踞青州,虎視眈眈;
南有龍族肆虐,雷州、江州等地飽受水患;
西有羌怪,滿地骨骸烹人肉;北有鬼方,百里禁地為鬼蜮。
妖魔鬼怪生命力頑強,也和小說家一樣分品階,不過妖魔鬼怪的品階只有五等。
如妖分為小妖、妖兵、大妖、妖王、妖神;鬼分為小鬼、怨魂、厲鬼、紅衣、凶神;魔分魔人、魔兵、魔將、魔王、魔神……
鹿鳴筵一直開到晚上十點,結束後李惟要送李長歌回家,李長歌急忙拒絕,在這個世界,縣府長屬於七品官員。
讓一個七品官員送自己回家,李長歌覺得有些過意不去。
只是李惟卻說山魈已經盯上了李長歌,他要護送李長歌回家才能放心。
李長歌只好上了李惟的馬車。
馬車上,李惟一點也沒有作為府長的尊嚴,臉上笑呵呵的,就像一個慈祥的長輩。
看得李長歌心裡發毛,心說李府君該不會要綁我回家碼字吧?
李惟盯著李長歌,突然開口道:“李案首,你要老婆不要?”
李長歌一愣,沒反應過來:“什麼?”
李惟笑道:“我的小女兒今年十三,正是豆蔻年華,如果你不嫌棄,我把小女兒嫁給你。白天我見著了,你尚住陋室,若你答應,我送你一座三進的宅子,給你們做成親的新房。”
李長歌頓時愣住了,十三歲的女孩?哇靠,李惟你還是人嗎?
他轉念一想才反應過來,這個時代女孩子十三歲就開始嫁人了,有的甚至十二歲嫁人,十三歲就生下孩子。
不過作為二十一世紀的人,他還是有些接受不了這種,於是搖了搖頭婉拒道:“多謝李府君的好意了,學生想成為高品小說家後再成家。”
李惟頓時皺起了眉頭,說道:“那有什麼關係呢?你就算娶了我的女兒,照樣也能寫小說,參加鄉試。”
李長歌說道:“學生恐兒女情長耽誤了前程,因此立過誓言,不考上高品小說家,便絕不娶妻成家!”
李惟道:“這是什麼道理?我小女兒長相美貌,溫柔端莊,你當真不考慮考慮?”
十三歲的小屁孩毛都沒長齊,有什麼美的……李長歌再次搖頭婉拒:“多謝府君的好意,學生立志成為高品小說家,豈能痴迷於女色?”
“那好吧。”李惟搖了搖頭,看向李長歌的眼神沒有責怪,反而多了幾分讚賞,心中作出了評價:其志甚堅!不為美色所擾,未來必定是高品小說家。
當然,如果讓李惟知道如果介紹個十八歲的少女李長歌就會立馬答應就不知要做何感想了。
回到家中後,李長歌見家裡還點著燈,李采薇還在等著自己,當下向李惟拱手告別。
李惟則是從懷中取出十兩禮金,放到李長歌手上,說道:“你那篇文我已舉薦給了州文府的鐘離憂鍾府君,相信他看到後很快便會上到雲州文報上。但你此文並未完本,不能舉薦到大商文報,你要加緊時間,將後面的內容寫出來。”
李長歌眉頭一挑,說道:“放心吧府君大人!我一定會抓緊時間的!”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