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16)(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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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孩還是死死的盯著,明明看起來也就十三四歲的樣子,但是那雙眼睛卻如同狼一般,帶著淡淡的野性。
沈悅覺得這個小男孩有趣,就讓福安把身上所有的糖都拿出來,雖然不情願,但是他更聽沈悅的話,於是還是乖乖的交了出來。
於是小男孩的目光又落到了沈悅的手上,準確的來說是她手心上的糖。
“想要嘛?”沈悅輕輕的問。
小男孩拼命的點頭,忍耐不住的嚥了咽口水,發出清晰的吞嚥聲。
面前的人眉眼矜貴,臉龐如同白玉,手指如同青蔥,處處都透露著貴氣,她抿唇,問,“叫什麼?”
小男孩的眼睛黑漆漆的,就像能洞悉人性的詭物,他就是盯著糖,也許是知道眼前的人不好惹,不敢搶,只能急躁貪婪地盯著看。
還不忘分神回答沈悅的問題。
“我,我沒,有名字。”
小男孩一字一頓,並沒有撒謊,他一兩歲就被扔到了山裡,後來被一頭狼叼走,從小都是和狼群長大,後來那頭狼死了,他就下山。
少年突然笑了起來,她有一雙極美的眼睛,烏黑的如同黑曜珠,映著殘陽的點點餘光,瑩瑩透出澄澈的金光。
而小男孩的視線終於落到了沈悅的臉上,面對那笑顏,愣愣的。
聲線華麗暗啞,有種夢幻一般的溫柔。
“倒是有趣。”
小男孩的瞳孔動了下,用著極其撇腳的語言說道,“我,我,可以,跟著,你嗎?”
那雙眼睛,明亮的像利刃,充滿了不可預知的兇性,就像頭狼崽子。
他覺得,跟著眼前這個人,就會有糖吃。
睫毛微微下垂,飽滿鮮豔的唇瓣還帶著笑,“等你熬過這次,再來找我吧。”
把糖放在了地上,沈悅起身,居高臨下的看了一眼小男孩,就轉身走了。
誰又能想到,多年後赫赫有名,英明神武的戰神,會被幾顆糖給哄騙走了。
——
那個小男孩就是霍刀。
沈悅親自取的名字。
被四皇子收養,精心培育了好幾年,雖然說不上錦衣玉食,但也算是仁至義盡,結果,轉頭就是背後一刀。
她教會了霍刀說話,寫字。
教會了霍刀怎麼做一個人。
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沈悅,就沒有霍刀,也許霍刀還會像個狼一樣和一些野狗搶食,活的不人不鬼。
但是霍刀卻喊著為了除禍害,斬奸臣,清朝綱的名號,要沈悅的命。
誰都可以說沈悅壞,說沈悅殘暴,說沈悅冷血,說沈悅該死。
唯獨霍刀不行。
可偏偏霍刀就這麼做了,當時沈悅把沈堯瑾逼上了死路,只差一點,一切都勝券在握。
在最關鍵的那一刻,最信任的人給了她一劍,一半的人都跟著反了,差點要了她的命。
霍刀剛毅硬朗的臉上還沾著她身上的血,他的眼睛還是那麼暗沉幽深,仿若真的如同詭物一般。
眼睛都沒有眨一下,好像殺的並不是名義上的主子,而是一隻阿貓阿狗。
“四皇子意欲冒犯,殘害手足,謀害忠良,此罪,殺無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