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怪秦秋震驚。

畢竟,和秦夕成為一家人,在秦秋的世界觀裡,根本是坍塌的。

和秦秋,成為一家人?

難以置信且讓人覺得荒唐可笑。

秦秋足足盯了孟朝歌很久很久,一直到覺得自己的眼睛酸了,才收回視線,可是這一步都不願意再上了。

開什麼玩笑……

這根本是造孽!

秦秋猛地一激靈,急忙上前,大步走上臺,站在孟朝歌的身邊,壓低了聲音質問,“你究竟要做什麼!”

秦秋看了一眼秦夕,心裡升起一股不妙。

可是下一秒,卻聽到孟朝歌說:“我已經準備,把馳道風行,讓給秦夕。”

秦秋:???

開什麼玩笑?

你……

做夢呢?

秦秋雖然已經猜到孟朝歌你可能會做出讓人瞠目結舌的決定,但是也沒有想到,她竟然會這麼做,這簡直是……

“你瘋了。”

秦秋點評。

不僅是點評,他的臉更是如變色一樣,吞嚥一聲,看了一眼已經到齊的記者媒體,凜怒,伸手拽住了孟朝歌的胳膊。

“你真的是瘋了,跟我走。”

這裡一分鐘都不能繼續呆下去了。

這要是被孟朝歌恢復記憶,這是要命的事情啊……

不能讓孟朝歌這麼荒唐下去。

可是秦秋根本拽不動孟朝歌。

“秦秋。”

只見孟朝歌猛地掙脫了秦秋,一張臉,倏而冷沉,定定的看過來,眼神冰冷又冷漠,“馳道風行,我才是總裁。”

“……”

沒錯。

從佔股上來說,孟朝歌是大頭,甚至背後還有宋家,他們雖然出資,但是畢竟佔股少,而且經營權一直是交給孟朝歌。

但是……

但是這僅限於之前的孟朝歌,那個孟朝歌是帶他們向上的,而不是現在,將他們的心血送給別人!

瘋了!

“孟朝歌,這不是你一個人的公司,你不能這麼荒唐,讓出公司,你究竟是怎麼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