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果森林是一片巨大的森林,森林外圍的結滿了紅彤彤的果實,果實清脆可口,是一種十分好吃的食物。

擁有了這片森林,就等於擁有了吃不完的果子,擁有了輕而易舉就能獲得食物的手段,不用擔心飢餓,可以讓人活命。

在隊伍時代,這片森林一直幾個強大的隊伍爭奪的物件,為了紅果,這幾個隊伍打生打死,都想驅趕其他隊伍獨自佔據這片森林。

後面隊伍時代結束,部落出現,這些隊伍無法對抗人數上佔優的部落,於是紅果森林裡面的幾支強大隊伍,放下仇恨,開始互相通婚,結合起來建立了一個部落。

這個部落就是紅果部落!

紅果部落佔據紅果森林,吃飽不是問題,導致這個部落人數超越一般部落的三倍,達到了一萬多人,是大陸上頂尖的部落之一。

部落有四個首領,每個首領都是萬里挑一的戰士,擁有強大的力量。

四大首領力量強大,使用的武器木棍比其他人更粗更長,穿著的草衣草裙也更加精緻美麗,還帶著人骨頭串成的項鍊,是頂尖的統治者。

他們具備強大的統治力,具備強大的威懾力,是部落最高決策者,一言可以決定部落任何人的生死。

阿布納就是部落是三首領。

此刻,黑夜來領,紅果部落的火塘上升起巨大的火焰,不斷有部落的子民將柴火倒進火塘,維持火種不滅。

阿布納則愜意的用木棍穿著兔子肉,放在火塘邊上烘烤,得到一塊香噴噴的兔肉。

作為首領,他經常能夠吃肉,對於烤肉這種事情,把握的十分完美,兔肉外焦裡嫩,香氣撲鼻。

附近,一群伺候他的子民,不斷吞嚥口水,卻不敢多看烤肉一眼。

肉,對於每一個部落來說都是奢侈食物,尤其是兔肉。

兔子作為百獸的一種,速度飛快,想要抓住兔子,就得需要好幾個強大的部落勇士,不斷追逐兔子,直到兔子沒有力氣,才能捕獲成功。

獲得的兔子,連勇士們都只能分到一小塊兔肉,其餘部分都必須得上交給首領享用。

勇士的待遇都只能如此,何況最普通的部落子民,作為部落的普通子民,哪怕樹上的紅果多得掉落,腐爛在地,也不能去吃哪怕是一口。

紅果屬於四大首領以及部落勇士,除了勇士們可以盡情吃紅果外,沒有首領的命令,其他子民每日的紅果被限制的嚴嚴實實,吃不飽,但不會餓死,處於半飽吊命的程度。

首領心情好,就會賞你幾個紅果吃,勇士們心情好也會賞賜你果子,但一般情況下,部落的子民每日都只有固定的果子。

作用這片森林的巨大部落,坐擁無數紅果的紅果部落,子民們的生活一直都是如此。

除非你為部落,哦不對,除非你為首領做出巨大貢獻,讓你成為勇士,你才能脫離最底層的苦海,擁有吃不完的紅果。

否則,哪怕樹上果子掉落,哪怕果子腐爛,你若是偷吃哪怕是一口,都會被活生生打死!

而成為勇士的最基本條件,就是獵殺三隻兔子,或者一匹狼,等一些百獸給首領。

這就是紅果部落自建立起來,就留存至今的規則。

部落的一切都是首領的!

除非成為勇士,否則就是奴隸!

而作為最底層的部落人類,在首領烤兔肉的時候,千萬不能盯著兔肉多看一眼,否則就會被首領挖去眼珠子,更甚者會被殺死,頭顱獻祭給父神,軀體則賞賜給勇士們當做食物烤著吃。

所謂部落,跟隊伍時代沒有任何區別,只不過由隊長統治隊伍一切,變成了幾大首領統治部落的一切而已,甚至統治力度更強!

唯一的改變,大概就是統治者不再是由至人擔任,沒有血脈之分,大家可以互相結親,一定程度上不再天生尊貴,算是這些年部落唯一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