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六章 編曲《青花瓷》!(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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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都把證據送上來了,哪能有不用的道理。
於是。
清路公司在短時間在各平臺都發布了資訊。
沒有任何的文字,每條資訊上只有一張圖片——律師函。
是的,律師函,清路公司旗下,所有被薅過羊毛的歌手,不管他們被抄襲的那首歌創作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創作的時候有沒有加入清路公司,只要版權在公司手裡,又或者在公司藝人的手上,通通律師函時候。
周秋月、方菲兩個人早就被薅光了。
清路公司的工作群裡,各平臺賬號運營人還在叫囂著:“快把最新的律師函發過來,我得發上去!”
“還有誰!”
“老闆威武!”
“打倒這幫抄襲狗!”
群聊裡全是馬屁,不然就是恨不得把抄襲狗挫骨揚灰的語言。
有人偷偷把詞曲購買網站的各種需求截圖下來,不同時間的截圖,隨後還在群聊裡說出對比:“這幫抄襲狗早就該死了,之前沒人追究,現在有人較真了就是爽!”
大家一看。
可不是嘛!
原來的詞曲收購方,都很露骨地把對標歌曲說出來了,擺明了就是想讓那些創作人們針對某首歌曲進行復刻。
可現在呢?
收購方在收購詞曲方面不敢提到類似的字眼了,而是反覆強調——“不要抄襲,不要抄襲!旋律雷同都不行!”
...
抖音。
在看著一張又一張律師函出來之後,網友們實在坐不住了,他們紛紛跑到各種律師函的影片下留言,其中最常見的評論如下:
“就應該這樣打倒抄襲狗,不能讓他們為非作歹!”
“好傢伙,合著我們網友都幫你們公司打工了唄?不懂就問,我們有沒有辛苦費?/狗頭”
“很久沒見那麼多的律師函出來了,前些年,只有那麼幾家娛樂公司的時候,根本就沒有這種下場開戰,現在可以好好吃瓜了。”
“我搬起了小板凳,有沒有人有西瓜?”
本來就是一次好玩的,看看能不能找出哪個偶像藝人抄襲的樂子事,誰知道引發了這樣的情況,密密麻麻的律師函擺在他們的面前,好傢伙,清路公司這是真幹上了啊!
這公司能行,有事他真上去幹!
這一套操作下來,可把其他公司的人給急死了。
人們都說路揚這傢伙瘋了,又或者這個決策的推行者瘋了,原來大家其樂融融,就算私底下的感情不好,可表面上還是會樂呵呵地一起賺錢,但現在你發律師函給別家公司和公司藝人是怎麼回事?
不想好好相處了啊?
有動作迅速的娛樂公司已經做出了自己的應對方法——死鴨子嘴硬。
只要法律允許,在法律判定模湖界限之中,他們只要不承認,誰又能讓他們脫掉金身?
就算外界風評差點又怎樣?
差就差了吧,腦子正常的人都不是他們的目標使用者,維持住那些個粉絲的基本盤就好了!
他們也製作影片,發微博,發抖音,只要是能發到的社交平臺都發了,影片的內容全是圍繞一個點進行——網上都說我們抄這首歌,可我們的歌旋律走向是4536251,他這首根本就不是啊,人家是4536252好不好!還有伴奏,我們兩首歌伴奏都是電子音,可我們這邊不同啊,我們更加下了功夫,我們有木琴!
運營賬號還下場和路人開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