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你真的是躺在這傢伙的嘴裡一連飛了幾千公里來到這兒的嗎?聽起來簡直就像是神話故事!不過這頭真大,怪不得你叫祂大頭......”

調整好了心情之後,妮可·羅賓對“大頭”生出了濃厚的興趣。

“看來她對醜陋的外形忍受力本來就比較強,這可能就是後來形成那種怪異審美觀的內因吧?”

慕斯心中想著羅賓不幸的未來,嘴巴卻沒有停止介紹。

雖然有所保留,但光是高速飛行和改變地形這兩點就足以讓妮可·羅賓兩眼放光。

而羅賓現在雖然還沒有戰鬥經驗,但是邏輯思維能力已經形成,僅從慕斯公開的這兩點加上“大頭”本體那碩大的塊頭就意識到這個大傢伙的力量應該不小。

“洛克你敢獨自一人來到這麼遠的地方,也是因為有祂的保護吧?”

羅賓說出自己的判斷之後,“大頭”立刻向前彎曲模擬出類似點頭的動作,又引來了前者一陣銀鈴般的笑聲。

雖然小羅賓的笑聲很好聽,但見到自己的霍米茲居然在其面前貶損自己這個主人,慕斯心裡還是有點不高興,下意識地就冷哼一聲自辯道:

“其實我自己也是很厲害的......”

說著慕斯就撿起兩塊小石頭往洞外一扔,然後也不知道從哪兒摸出兩把手槍,一瞬間就“砰砰”打出兩槍,準確地擊中了那兩塊石頭!

“好、好厲害!”,妮可·羅賓的嘴巴又一次地張得老大,慕斯的槍法精準自不用說,他的動作也麻利得簡直難以看清,明明才這麼小的年齡,是怎麼練出來的這一手啊?

裝完了逼,慕斯的臉上卻並沒有多少得意之色,因為他想起了自己這三年來苦練槍法的原因,“不是身體弱雞,誰會去主練槍法啊?這個世界上有哪個一流超一流強者是隻玩槍械的?就算貝克曼,人家也不是隻會打槍啊?”

話雖如此,對於身體素質平庸,頭腦卻很發達,更有強大見聞色霸氣的慕斯來說,槍械路線似乎還真就像是為其量身定製的一樣。

要知道這個世界上雖然沒有核能(質量—能量守恆定律都不成立),但化學能的上限卻高得嚇人,槍炮也因此可以造得威力極大。

理論上即使是最弱的手槍,刻意加強威力的話,只要擊中了要害,都足以一槍擊斃這個世界上絕大多數強者,即使是屹立於世界巔峰的那些超一流強者也不例外,也就夏洛特·玲玲等極個別怪物可以完全無視。

雖然這樣的手槍後坐力大得可怕,但相對於走近戰路線所要求的身體素質還是低了太多。

根據慕斯瞭解到的資訊,能夠打死上千萬貝利身價的海賊的手槍只需要普通成年人的腕力就能使用,而就算是要對付超一流的強者,大多數情況下也只需要踏入超凡的門檻、也即是區區500道力就夠了,這門檻簡直不要太低!

手槍都只需要這麼低的要求,(彈藥威力相當時)後坐力小得多的步槍就更不用說了。

而對於那些近戰就有極強戰力的真正強者,槍械也並非毫無用處,因為打槍相比近戰有個顯而易見的好處——除了彈藥幾乎沒有任何耗費......

射擊基本不耗體力,霸氣消耗也小,因為是遠端攻擊還不容易遭到敵人的反擊,也就不容易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