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湖畔冤魂(第1/2頁)
章節報錯
1993年的時候,歷秋明透過給工地供應河沙,取得了市外貿大廈一樓一間門市。兩個月之後,他替一個老闆要賬,人家作為報酬,又給了他一間外貿大廈一樓門市。
歷秋明驚喜地發現,他的兩間門市中間居然只隔著一間門市。如果把這間門市也拿到手,或者是用自己兩間門市中的一間和人家換一下,都將使得自己的門市大大升值。因為外貿大廈不僅地點好,而且是平洲的地標性建築,門市實際上非常不好拿,如果有一個三聯大門市,無論是出售還是出租,至少能升值一半。
於是歷秋明就去找中間那間門市房的主人,是外省來平洲做生意的買賣人,姓羅。這位羅總雖然是外地人,但是來平洲做生意也已經有好幾年,而且為人豪爽大氣,做生意也講究雙贏,把錢賺到明處,口碑非常好,朋友也多。因此,他雖然是外地人,也不是歷秋明這種流氓能輕易對付的。
於是歷秋明好說好商量地找到羅總,說起想買他的門市房的事情。結果被羅總一口回絕,倒不是因為羅總對歷秋明有什麼成見,而是因為他那個門市房非常巧,房子裡沒有柱子,對,就是這麼巧,那個門市房裡一根結構承重柱都沒有!就算是有,也全部鑲嵌在牆裡。這種門市房誰會轉讓啊。
後來歷秋明是好話說盡,還找到了好幾個他和羅總共同的朋友,花了將近一倍的價格才把羅總的門市房拿到手,而羅總的門市房變現了,但是他也覺得失了面子,索性離開了平洲,帶著大筆的現金去特區投靠朋友了。
但是歷秋明也不冤,他的三聯大門市也以天價租給了博世西裝做專營店。租金之高,曾經轟動一時。
這是平洲的生意人都知道的故事,還有很多人透過這件事認定歷秋明的生意眼光,如果不是他花高價,搭人情弄來了羅總的門市房,絕對引不來博世這樣的世界頂級品牌租他的門市房。
但是在警方審訊小樂的時候,小樂為了保命,說出了這個故事的另外一個版本。
那就是,歷秋明和羅總談崩之後,透過朋友,以談生意為由把歷秋明又約了出來。在偏僻的慶湖西岸用槍逼著羅總簽了高額的轉讓協議之後,直接把羅總給槍殺了。屍體也埋在了慶湖西岸。
至於後面的故事,都是歷秋明找人散佈出去的!
因為外貿大廈太有名,歷秋明也很有名,博世專賣店也很有名,這個故事很多警察當年都聽說過,所以警方並沒有第一時間就相信小樂的供述,而是讓慶湖西岸所屬的濱湖鎮派出所派幾個警員去小樂說的埋屍地點先去看看。
派出所也沒當這事兒是真的,派了一個年輕的警官帶著三個聯防員開著一輛212警車就去小樂說的地點了。
因為小樂供述的地點描述比較詳細,幾個警察和聯防員很容易就找到了地方,這個時候四人心裡就有點數了,沒準那個罪犯供述的事情是真的!那他們幾個大熱天被打發出來的小可憐可就立功了!
果然,在小樂交代的地方,他們還沒挖多深呢,就發現了屍體。年輕警察趕緊跑回車上抓起對講機向上報告。
柳鵬程也向上報告了。他是分局,不是縣局,出現命桉了,是需要向市局報告的。
十分鐘之後,一長串警車開出了慶湖分局的大院。打頭的就是小楊開的陸巡,警燈也放在了車頂上,警報開啟,向濱湖鎮駛去。
車上,柳鵬程問道:“小楊,我發現你怎麼對平洲這麼熟啊,好像什麼地方都能找到。”
小楊笑著說:“別的地方不敢說,
平洲我差不多還真的什麼地方都能找到。因為我專門認路記路來著。”
柳鵬程問道:“專門認路?”
小楊說:“不瞞柳局,我剛回來的時候,我弟弟妹妹都上初二下學期,中午在學校吃飯,就是說我在六點半送他們上學之後到他們六點半下晚自習之前,都沒有什麼事情。於是就專門認路,原來是打算等他們上高中住校了,我就去開出租。雖說我家不缺錢,也有固定收入,但是我一個大小夥子總不能在家天天閒著吧!”